為什麼「新界男姓原居民」會有「世襲丁權」?

2011-04-22 2:42 am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420/4/nwxn.html

近日看到一宗新聞, 是關於「原居民」抗議香港政府清拆他們的違法建築.

有「原居民」說他們的先輩當年有參加抗日, 所以就應該有獎勵... ...
也有「原居民」說當年英政府收地發展, 把他們的土地沒收, 所以就要補償... ...
亦有「原居民」就這是清朝已有的習慣... ...

除了這些「令人發笑」的「原因」外, 還有甚麼理由支持他們繼續保留這個「特色」?
更新1:

TO 001樓朋友: 如果是按中國傳統的話, 那麼: 1. 居住在圍村以外的居民 和 2. 現在移民到港的「新移民」 又為什麼不能繼承這個傳統? 同樣是中國人, 沒屋沒地就不能娶妻的話, 他們的「娶妻權」又由誰來保障? 另外, 當年圍村人很多都是漁業和耕作為主的, 為什麼現代的圍村人又在這方面「選擇性地放棄傳統」? 希望你明白, 這不是針對你或受益的團體, 只是很多人都對這個特殊的安排感到很奇怪和疑惑.

更新2:

TO 002樓朋友: 雖然你的答案也只是根據老人家的口述內容, 不過聽起來就比較「合情理」一些, 如果沒有其它回答的話, 相信我會把你的答案選為最佳回答. 但是, 很抱歉的是, 我按自己的習慣會給每個回答的朋友都給予回應, 而這次的回應就很不幸地應該僧不太合你的心意了, 呵呵

更新3:

你說開埠初期英政府已經和新界村民簽訂條約, 這個說法就有點奇怪了: 「開埠初期已經有接觸, 但是就要等到1972年才正式確立丁屋的相關法律條文? 」 如果真的有這些條約的話, 正常的人都會即時拿出來追討吧? 竟然要相距這麼多年才落實這個「補償」??? 這個「遲來的補償」真的是遲得有點不合邏輯.

更新4:

另外, 67暴動很快就被英軍和香港警察平息了, 歷史上英政府為了表揚香港警察在這次事件的表現, 更特別贈予「皇家」頭銜給香港警察. 當時的就連有共產黨直接支持的左派工會也打不過英軍, 脅難道未受過軍事訓練的村民就可以打敗英軍? 英國人自稱為「日不落國」, 可見英人是如何的驕傲, 在67年成功「平定騷動」後, 脅勝利餘威之下, 竟然會如此低姿態地向村民示好? 這個轉變也轉變得太快了吧?

更新5:

因此, 只剩下最後一個點「英政府要收回新界的發展權, 所以就用丁權來作為交換」這個說法是站得住腳了. 其實, 大部份市民都同意你們在當年的田地被收回是受到損失的, 不過, 由1972年開始補償直至現在2011年, 你們累積得到的補償理應已經超過當年你們的先祖所持有的地契的價值吧, 如果你們仍然要求「要政府補償」, 而且是要求「永遠世襲下去」的話, 這個「超額的補償」是不是可笑就由大家自行決定了.

更新6:

不過, 最後想說, 既然當年的政府是這麼笨, 竟然沒有在條約上訂下了補償的年限, 你們在法律上就的確是有權要求這個特權的, 只是合法是合法了, 但是合情與否呢? 在我來說就是一個問號了?

更新7:

不用擔心, 我發問的問題是用「為什麼」來開始, 表明我只是想知道這件事的原因, 既然已經有朋友說出了背後的原因, 其實這個問題就已經回答完畢了, 我亦不會惡意地撤回問題了, 至於後來所追加的意見, 大家可以理解為個別人仕的意見, 大家的立場不同, 接受與否也都是很正常的了.

回答 (3)

2011-04-23 7:01 pm
✔ 最佳答案
你想知?好講我上一代講ge野比你知.但因為事格百幾年,我阿爸都係聽返上一代流傳.是否真實自己想想… 百幾年前中國(清)政府租左新界比英政府.一開始沒人知道乜事,只係見到英軍入來.大家以為打仗而各村村長就開會,亦選擇左抗爭.幾日後村民先知新界地方比左英國,但又因為大家都知在當時來講英國人同中國人有著不平等,又怕當時自己ge土地比英國人占據所以又選擇左再抗爭.聽講當時英軍連荃灣都入唔到.抗爭左幾個月後英政府先正式派人來,亦簽左一D條約.村民有著同英國人ge同等代譽,亦唔會收返原有土地,而所有新界土地發展要經過村長同意去平息依件事.抗日時期大家都知英政府投降,但新界村民末有,又自行組織游擊隊抗戰.3年零8個月後英政府將游擊隊立入為半民兵形式,可有自己ge武器,但又唔係一般民兵系統.而得到ge係所有村民犯法,村長可有在法庭上為村民直接抗辯權.而正式原居民政策係67年暴動,當時村民占人口約20%又有自己武器.英政府為怕村民加入暴動才正式有原居民丁權政策.但係收回新界土地發展權同武器. 丁權政策係政府同村民交換新界土地發展權同武器ge條件,係唔係令人發笑呢?

2011-04-25 20:09:14 補充:
講真...個故仔我都係半信半疑...而67暴動係比較可信,又或者大多報紙都係咁念...
而世襲形式起英國都係常見.比如爵位係可以父傳子,子再傳子.
當然..依加香港人係唔想有依種特權出現呢...
我亦有想過...如果丁權唔係世襲形式,前香港政府根本沒可能發展都新界.但因為內裡有好多唔可以講ge秘密,算我講都依到為止...
參考: 原居民
2011-04-26 9:57 pm
只是, 貴族爵位世襲的慣例是只限長子一人繼承, 而這次的制度就是「人人有份」, 單是這一點就有很大的分別了.

不過, 既然是有其他的秘密不方便說明的話, 那就當然是說到這裡為止啦, 再次感謝新增的回應! :-)
2011-04-22 4:16 am
佢地係根據中國傳統,男丁可享有土地權,所以每個成年男丁18歲後,都可以去申請土地,有了土地就可以起屋.有了屋就可以開始娶老婆了.
參考: 新界傳統

收錄日期: 2021-04-26 12:07: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421000051KK0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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