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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買
「高買」一詞是清末民初出現的語詞
意思:
偷東西的人即稱之為賊,但中國人决不肯輕易罵人為賊,輕漫一些的稱呼:扒手,天津人稱“小絡”,官稱為“剪绺”,江湖黑話稱之為“瘪三碼子”,指的全是暗中伸小手將别人的錢財“绺”走據為己有。稱之為“绺”形象而又生動,還表現出了那種淘氣的神態。高雅一些,稱梁上君子,進入二十世纪以來,偷東西的不上梁了,於是便有了更高雅的稱謂:高買。
故事:
有富家女逛百貨商場,順手偷了一隻很雅緻的小鬧鐘,鐘錶部的職員正想如何查問她時,那小鬧鐘不知怎的竟在她的手袋中鬧起來,於是人贓並獲,無可抵賴。
有人為這富家女辯解,說她只不過有高買的惡癖,不是貪心。其實,無論是否已成癖,高買都證明了貪心是人性的表現之一。人所以會貪心,並非單因貧窮,乃因無力抑制早已存在心中的貪慾,所以必須誠實為自己的過失負責,才能得著解脫的途徑。
真是一個雅號,這“高買”二字簡直就是中華古老文化的结晶,洋人無論如何也組合不出這個詞來。洋文講詞根、詞尾,高就是高,買就是買,是高高興興地買,還是高高雅雅地買,一定要含义确切。中國文字則不然,高買就是高買,既不是高興地買,也不是高雅地買,是買東西不付款,不掏錢。買東西不給錢,高不高?高!真是高,這就叫高買。
資料來源的文章是寫清末民初袁世凱在天津時的記載,「高買」一詞在當時的天津是黑白道通用的,可見並不是粵語專有詞
2011-04-21 17:40:55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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