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歷史這麼難麼?
證據充足就是:秦檜沒有殺岳飛的動機理由,岳飛合乎趙宋『弄文抑武』的秘密國策。趙構若無意殺越飛,秦檜怎能活著享偏安而善終?尊敬民族英雄岳飛而不為他說出真相,必定不是真心敬愛他,否則必有更好的正面意義或教育意義?
秦檜只是宰相大臣,趙構是有實權的皇帝負責人,為何負責人在歷史上不用負責?發問者真的不解。
人民大眾的努力,社會不斷在進步,宋朝絕對有超越漢唐更興盛的條件。由於皇家狹隘自私的國策抑制了發展。 三代以禮治國,至周公禮備極而廢。春秋以後以權謀治國,至宋代造顛峰而為巨禍。 一.宋主為達抑武之目的,以秦檜負殺岳之惡名,之後平返岳飛只是為了撫平民怨,保住皇家名譽之計,並非孝宗有任何感念岳飛之絲毫情義,看不出哪位宋主對人民有情義之表現。 二.封建帝制,史家為塑造「聖明莫過皇帝」的假象不加罪名於非亡國之君。即使亡國之君紂王之罪也要幫他推些責任給妲己,此風延至民國之初。
三.大陸失守轉進台灣,史家對國家領袖寄以厚望,為塑造領袖完美形象將之比 擬為進如少康、光武中興,退如趙康王、延平郡王,怎能使明君偶像承擔殺岳罪名? 以秦檜代罪,對學子有便於教忠教孝之時代意義。 今民主漸成,「責任政治與政治倫理」明確,無需秦檜這位辦事員擔負重罪始合乎現代觀點對否?董狐或太史公司馬遷若在世,必不使宋主劣行曖昧隱匿對否?
清末有位父親夜間行竊兒子家財物,黑暗中被兒子槍殺。縣府纏訟多年歷任縣官未決,一說弒父死罪,一說誤殺無罪。一新任縣官上任立處死罪,問其故曰:「子富裕而父饑寒淪為盜賊何需再審」?眾皆啞然。試看趙構與岳飛書信,何等情深義重? 秦檜敢未經授意而殺岳? 未經授意而殺岳而後能保全身以至終老?宋行中央集權制,宰相實權為歷朝最小,無論在推理上道理上責任上"趙構"實難辭其咎?
〔宋朝的政治制度是這樣的〕 君主獨裁: 1.相權的分割.2.制度的底定.3.君尊臣卑. 「強幹弱枝」是要強中央-弱地方,強君-弱臣. 所謂君主獨裁,是藉著制度性的改變,儘可能地分割官僚機構的事權,再將眾多的官僚機構悉數地納入皇帝直接指揮的系統之內,由皇帝做最後的裁決. 君尊臣卑 要求宰相每件事都要準備「劄子」當面呈報,奉旨行事,廢除宰相謁見時賜坐、賜茶之禮. http://hikaruchu.blogspot.com/2007/09/96_19.html 這樣的制度下,秦檜怎能處死岳飛? 事發至今870年來,我們只缺少一位官方的董狐或司馬遷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