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期滿後 提強積金的阻滯?

2011-04-18 5:01 pm
一個曾經破產的人 .四年期滿並巳取得解除產令 ,現如今在合資格提取強積金時 ,兩個強積金賬戶同時申請提取 ,一個賬戶在約兩星期左右巳寄來支票 .

但另一個賬戶則是在曾欠債銀行供的,此銀行收到申請信後 ,曾來電說要知會破管署,到如今巳一個月 . 尚無音訊 .

假如銀行會有甚留難的話,應向那些部門投訴?

回答 (1)

2011-04-19 5:18 am
✔ 最佳答案
Ickkmos2001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破產期滿後 提強積金的阻滯?

答:Ickkmos2001 網友你可以放心,依法你是絕對能夠取回這些強積金的!因這是破產法例和強積金法例所保障的!

祇要你在破產期間未到提取強積金的法定年齡,亦無自行以種種藉口提取!則待破產期滿後,你名下的強積金將能夠全數保留,絕對不會被破產管理署充公!

銀行聲言要知會破產管理署,這是事實!因破產管理署在你昔日破產之時,會發指引給全港的強積金受託機構,要求凍結你名下的強積金提取,當你作出提取的要求時,受託人要先得到破產管理署的同意,才能發放強積金權益,否則觸犯法例!這命令會隨著破產期滿而失效!

你現在雖已破產期滿,但理論上強積金受託人不會自行查證你的破產令是否確已解除!故有先向破產管理署請示的可能性!請問 Ickkmos2001 網友你有向對方出示「解除破產証明書」嗎?

假如銀行會有甚留難的話,應向那些部門投訴?

答:由於強積金受到法例的保障,加上破產期滿後以前欠銀行的債務不論還清與否都已一筆勾銷,銀行不能以任何藉口從你的強積金權益中扣款抵債!連破產管理署都無權充公,何況銀行?

建議你再向這受託銀行查詢一下!亦重申破產期早滿和向其展解除破產証明書,亦強調其他強積金受託人亦已依法發放強積金!要求他們解釋延遲發放的原因和確實的發放日期!

如果仍得不到正面回應!可以向積金局、金融管理局等政府部門作出投訴!更可以向報章傳媒披露事件,或向一些議員求助,借助更多不同的力量去討回公道!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2:0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418000051KK0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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