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功:
1. 重整經濟
勞工政策
1933年7月納粹黨成立由僱主及僱員兩方面組成的「勞動陣線」,以取締工會及僱員協會,決定工人工作地點及指派所屬行業,嚴禁罷工及停業。按照1934年的國家勞工法,所有聘用超過廿個僱員的行業須受國家監管。納粹黨亦成立勞工信扥局,以統籌及提倡國內工業,並仲裁僱主與僱員間的勞資糾紛。
2. 廢除凡爾賽和約
凡爾賽和約議決薩爾區被國聯管理、但澤成自由港、波蘭走廊把東普士及德國分開。希特拉強烈要求上述地方歸還德國,以實施「大德意志運動」及履行《我的奮鬥》承諾。1934年德國退出日內瓦裁軍會議,並隨即退出國際聯盟。1935年英德海軍協定規定其戰艦噸數為英之百分之三十五。這令希特拉公開撕毀凡爾賽和約之限制軍備規定。同年3月,希特拉下徵兵令,建立空軍,軍隊人數約50萬,沒有受他國阻止。
過:
1. 進攻蘇聯,使到德國損失大量精銳部隊,德國軍力從盛轉衰。
2. 實行潛艇政策,引致美國向德國宣戰,導致後來的戰況逆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