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拔走鑰匙交給警察?
2.把車鑰匙放置後車廂蓋上(這樣我犯了什麼罪?)
3.徒手遷車至警察局報遺失物
(吃力不討好的工作,但我會犯法嗎? 機車算遺失物嗎? 如果可以我可以使用自身的載具移動機車嗎?(因為我想到漂流木只能徒手撿...))
更新1:
的確,沒想到引誘犯罪的問題~ 不過我其他的疑問也幫忙解答一下喔,感謝~
更新2:
給三樓回答二的回答: 拔走沒有馬上交給警察或所有者,算是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