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指超支,誰人需要負責?

2011-04-15 5:53 am
審計署指超支 政府罕有反駁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10413/3/nsj3.html

若果浪費公帑可以隻手摭天,無人需要負責,這麼兒戲的政府庫房很恐怖!!!

回答 (2)

2011-04-15 9:54 am
✔ 最佳答案
這情況在政府是經常發生,因這是外判制度,政府最初預算是一億7千萬,並未超出這上限,原則上政府是不會追究;亦無權追究(因為是招標制度)。這情況與以前之維港巨星會一樣。在辦理這項賽事中,雖然超支;但該賽事亦有贊助商,至令補回超支之費用;加上承辦商之合理利潤,還有二千多萬盈餘。
最令人費解是該公司可將盈餘,轉至體育總會,用作支援運動員長遠發展。因為這項目應是獨立項目,與該項目無關之事項,該承辦商無權代政府批出款項。而"贊助商並非向政府提供捐獻"之理由就更是奇怪。政府是最大之贊助商,而且那些全是公努,使用起來應有限制。這件事才顯出這外判制度有問題。
2011-04-15 10:58 pm
好似話相差成千萬,但早前又話捐了一千萬出去... XD

都係審核下錢用了去邊先好D.

收錄日期: 2021-04-25 17:04: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414000051KK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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