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沒有造物主
在此世間中,有三種錯娛的見解。若順從這些見解,則世間的一切事物將被否定。一為有人主張,人在此世間所經臉的任何事,皆為命運。二為有人說,一切為神所創造。三為有人說,一切事物是無因無緣的。
若一切由命運所定。則在此世間行善,作惡皆為命運,幸與不幸也是命運,除命運之外什麼都不存在。因此,人就沒有這是應該做,這是不應該做的希望與努力,世間也就無進步與改良。其次之神所創造說,與最後之無因無緣說,亦受到同樣的非難,若然,則毫無離惡行善的意志、努力與意義存在。所以,此三種見解是錯娛的。一切法乃依因緣生。依因緣滅。身心皆為因緣所成,故此身沒有實體。此身為因緣的集合,故為無常的存在。若此身有實體,則應當以隨意自在地使我身該如此,不該如此才對。國王在其國有權決定該罰則罰,該賞則賞,可隨自己之意去做。可是他不願有病卻生病,不希望老卻衰老,對於自身則一件也不能如意。與此相同。心亦無實體,心亦為因緣之集合。是常變易的。若心有實體,則想該如此,不該如此,就應當能如意才對,然而心不想作惡卻念惡,不願離善卻遠離善,沒有一件能如自己之意。若人問此身是永遠不變,或無常?一定誰都會回答是無常的。若人問無常的事物是苦或樂?當他發覺生者不久都會老,病,死時,一定誰都會回答是苦的。將如此無常而變易,苦的東西,認為有實體,有我是錯娛的。
心亦如是,是無常的,是苦的,並沒有實體。(註:注意「實體」之定義)因此。必須遠離組成吾人的身心為個我以及圍繞吾人周圍的一切為我所有的觀念。這只是無智慧的心執著我,為我自己而已。身與其周圍之物,皆由因緣所生,故時常變化,片刻也不停止。如流水,又如燈火般地變易。又,心動如猿。須臾都不靜止。有智慧者應如是見,如是聞,而必項去除對於身與心的執著。當身心俱離執著時, 即能獲得涅槃。於此世間,有五種任何人都無法做到的事,一為會老之身欲使不老,二為會病之身欲使不病,三為會死之身欲使不死。四為應滅之物欲使不滅,五為會盡者欲使不盡。世之常人,面對此種不可避免之事而苦惱,但受過佛的教法之人,因知不可避免之事為不可避免,故不會有如此愚痴的煩惱。又,世問有四種真實。第一、一切眾生由無明生。第二、一切欲望的對象,是無常,是苦,是變易的。第三,一切的存在是無常、是苦、是變易的。(諸行無常)第四、一切是無我、無我自己的(諸法無我)。(註:眾生因無明而輪迴流轉)一切事物皆無常,變易,萬物皆無我的道理,不管佛出現於此世與否,都是一定不變的真理。佛知此真理,證悟此真理,而教導眾生。(註:此「此真理法則」並非佛創造出、而是證悟。)
人由分別,而執著一切萬物執著財富。執著名譽,執著生命。執著有無、善急、正邪、以及一切萬物而更加沉迷,以致招來痛苦與煩惱。有一個人,在長途旅行中,於某地看到一條大河,心想:這條河的此岸雖危險,但對岸看起來很安全。於是作筏,而坐其筏平安地到達對岸。因此他就想:「此筏使我平安地渡到此岸來。是非常有用的筏。所以,不要把筏丟掉,把它扛在肩上帶走吧。」這時,是否能說此人對筏做了應做的事呢?不見得吧。這個比喻表示:「正當的事尚且不可執著,而應拾離,何況不正當的事呢?那就更應拾棄了。」一切諸法,不來亦不去,不生亦不滅,故無得亦無失。所以佛陀說:「一切萬物離開有無的範疇,故非有,非無,不生,亦不減。」換句話說,一切萬物由因緣所成,其本生的本性無實性,故說非有,又由因緣所成之故不是無,故說非無。看到世界的形相而執著,則成為招致迷惑心的原因。若不見事物的形相,就不起分別。正覺就是觀這種真理,而捨棄分別心。世間真如夢,財寶亦如幻。如同畫中的高低,雖可見但並非實有。一切如陽焰。相信由無量因緣所現的東西,會永久存在,是一種叫做常見的錯誤見解。又相信完全會消滅,是一種叫做斷見的錯誤見解。一切萬物由因緣所生,故皆會變遷。並不像有實體的東西那樣永遠不變。因為會變遷,故如幻夢,如陽焰,而同時亦即是真實。及所謂無常(變遷)即常(永遠不變)之道理。修道者應該選免二種偏激的生活。其一為被欲所服,而貪著欲樂的卑劣生活,其二為徒然苛責自己身心的苦行生活。這裡有離此二種偏激生活,而能開心眼,增進智慧,導向開悟的中道的生活。何謂中道的生活?中道的生活就是正確的見解(正見)、正確的思惟(正思)、正當的言語(正語)、正當的行為(正業)、正當的生活(正命)、正當的努力(正精進)、正確的記憶(正念)、正心的統一(正定)等八種正確的道(八正道)。一切萬物依緣而有生滅。故離有與無。愚者雖或見有,或見無,但正確智慧之所見,乃為離有與無。這就是中道的正確見解。修道生活中最重要的走不拘泥於兩極端,而常行於中道。當知一切萬物是不生、不滅、無固定性而不拘泥,亦不拘於自己的善行,不可被一切萬物所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