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與先生二人在一九九九年向房屋委員會批准置業資助貸款計劃, 貸款五十萬買了一個私人單位, 但十年後本人將單位售出, 因為本人與先生的入息問題, 須要出售這個單位.
本人請問, 我們可否申請房屋委員會的公屋, 或可否再次有機會購買綠表居屋呢?
希望能解答本人困擾的問題.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5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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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412000051KK01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