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申請公屋,會加埋我婆婆名做家庭成員,人工$8400,婆婆就無做野無任何資產,應該就唔會過上限,但有仍好多疑問...
問題1:我本身住公屋,公屋係爸爸名,我個名是否都需要係公屋勾返出來?是的話,如何勾?
問題2:住址證明是否需要用私樓地址?
問題3:婆婆本身住私樓,但我不是和她住,咁我住址證明可否用婆婆私樓地址?
問題4:房署是否會突擊上來查我是否原本同婆婆住私樓?
問題5:銀行所有戶口都需申報?包括往來戶口?
問題6:其中一位家庭成員為長者,是否申請天倫樂計劃會較快?
問題7:除了填表外,有無咩需要準備?
麻煩大家幫幫忙,太多疑問同憂慮,遲遲都未申請
希望能夠大家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