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領取強積金

2011-04-10 4:51 am
本人破產令在4月20號完結
但我下個月會離開香港發展
如我想在完結後領取強積金..
請問需要什麼手續??
剛破產完結後需時多久才能領取強積金??
要向強積金銀行表明已完結破產??
我有什麼需要準備的?

回答 (1)

2011-04-10 6:19 am
✔ 最佳答案
yiuu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破產令在4月20號完結,但我下個月會離開香港發展。如我想在完結後領取強積金..請問需要什麼手續??

答:先不說你破產完結的問題!假設你未到提取強積金的法定年齡,即六十五歲而希望提早領取強積金,那你如確希望離港發展,可以用永久離港這個理由去申請!

到時你要先向「民政事務處」宣誓表示將會永久離港,再將宣誓紙交給強積金受託人並申請提早全數取回強積金權益,理論上一至兩個月內便能提取強積金!

剛破產完結後需時多久才能領取強積金??

答:但對於曾破產者來說,則要多做一重功夫!就是先要確定自己的破產令的確已解除,否則萬一原來破產令仍在,那貿然自行提取的強積金,將失去強積金條例的保護而將被破產管理署全數充公!故請小心處理!

要肯定破產令經已解除,最穩妥的當然是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証明書」!如希望知道申領破產解除証明書的詳情,請登入下列在下舊答案的連結!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0012300012

簡單地說,並非破產期滿多久才合適,而是要確定破產令確實解除,而無因種種理由而被延長!

要向強積金銀行表明已完結破產??

答:正常情況下不需要!因原本你仍在破產期內時,破產管理署已曾發信給你的強積金受託人,知會他如你的強積金戶口有提取情況出現,要先得到署方的同意!

理論上這要求會隨著你破產期滿而告終,但銀行或保險公司這些強積金受託人,不會自行評估和計算,或核實你是否破產期已滿!故即使你破產期滿多年後,他們的紀錄上通常都仍然保留你破產的資料!

那當你作出申請時,他們通常都會直接接觸破產管理署,到時署方便會將你破產期早滿一事轉告,署方不會反對他們向你依法發放強積金權益!

但如果你仍在破產期內,這個提取強積金的行為便導致強積金被充公之苦!

我有什麼需要準備的?

答:如上所言,首要先查清破產令確已解除,才好實行提前取回強積金的行動!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32:0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409000051KK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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