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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車輛使用的交通燈通常包含三盞燈號:紅、黃或橘(標準為琥珀色(amber))和綠。在某些信號燈系統,閃爍的黃燈代表駕駛可直接通行,但要小心確認路口是否淨空,並禮讓行人以及具有優先路權的車輛。閃爍的紅燈則視為一般的「停止」標誌。在美國、台灣、香港、中國等美洲和亞洲地區,中間的燈號通常是稱為「黃」燈,而在歐洲則是較深的琥珀色燈號。外國有冇行人紅綠燈設有黃色燈 ?
冇 !
點解行人紅綠燈唔設黃色燈 ?
行人使用的交通燈一般是由兩盞燈號組成:紅燈代表停止,綠燈代表通行並注意路況。在美國,綠燈結束後的閃爍紅燈代表「盡快通行」;台灣則是以閃爍的綠燈代表。此外台灣、土耳其等地也使用了有動畫效果的「小綠人」燈號作為行人信號燈的通行指示,近來因為對自行車活動的重視,台灣也出現了自行車專用的燈號。美國絕大多數地區使用橘紅色(波特蘭橘,Portland orange)作為「停止或等待」的燈號顏色,淺藍白色(月色,lunar)作為「通行」的燈號顏色。大多數國家「通行」燈號上會有一個正在走動的人形,而站立靜止的人形則代表「停止」;在美國的停止圖形則是攤開的手掌。在某些較為舊式的美國行人信號燈上,是以文字來作為燈號的指示,綠色「Walk」(通行)燈號和橘紅色的「Don't walk」或「Stop」(停止)燈號。通常在紅燈的色相會包含一點的橘色,而綠燈則會包含一點藍色,這樣一來可讓無法分辨紅綠的色盲人士得以辨識交通燈。大多數的國家,交通燈變換的順序是:綠燈(通行)、黃燈(準備停止)和紅燈(停止)。而在某些信號燈系統,在紅燈即將要轉換為綠燈之前,紅燈和黃燈會同時點亮。這是由於許多駕駛者在等待紅燈時,會排至空擋或拉起手煞車,因此提早預告即將轉為綠燈可讓駕駛者有時間排至前進擋或放下手煞車,但實際上有駕駛者會將紅黃燈同時點亮視為可直接通行的燈號。在英國、紐西蘭和加拿大,紅燈的官方正式意義為「停止」(除非這麼做會造成意外),但在實際的道路上,黃燈被視為「準備停止」,在中國大陸、俄羅斯、塞爾維亞、奧地利和墨西哥部份地區,黃燈前綠燈會先閃爍數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