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老公約我 我拒絕了他
他就生氣嗆說要去買春!
因為他身邊的朋友幾乎都有買春的經驗(包括已婚者)所以我不認為他在說氣話...
以下是那天談話內容:
我:做那件事沒意義 又沒有要生小孩 告訴我意義在哪?!法律有規定老婆一定要配合做那件事嗎?
他:沒意義??那誰規定老公一定要賺錢養家?我有需求你沒辦法滿足我,好!那我去買春!(作勢準備出門)那我在家裡也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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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出門後我很傷心一直哭,覺得生完小孩後對那件事完全沒"性"趣的我,為了小孩忍耐了快12年了,從他規定的一個星期兩次,到近期內我爭取的一個禮拜一次,最近他自己說會體諒老婆的他暗暗的變兩個禮拜一次。(就拒絕他這次 不代表以後我都不配合他)
這12年來只要知道哪時候要做那件事 我的心理就無法放鬆..連生病或是冬天很冷都得做,我只是他發洩的工具,只要他爽就好了不必在乎我的感受,我告訴自己只要小孩滿20歲能自己照顧自己的時候 一定要訴請離婚!
沒想到一次不從 就嗆我要去買春,代表他也不珍惜這段婚姻,只要有性就好。從他回話的內容我也徹底的心碎了!
結婚後我是標準的家庭主婦,打從心裡都是為了這個家,連婆婆給我要當私房錢的錢20萬..結婚的金飾,都因為他賺的錢不夠用或是失業的關係,我都奉獻出來,婚後我根本連朋友都沒有!
他呢!從婚後大大小小的謊..到現在還在扯謊!我都忍住不戳破他、原諒他!他根本沒有對家庭的忠誠度。對!他會拿錢回來沒錯(好老公)..那我咧!也是把家裡打理的不差啊!只想到自己....有夠自私的男人!
我會繼續忍耐..還有8年我兒子20歲 女兒18歲....已經計畫要開始找工作,不要讓他每次吵架就笑我沒能力..還以為他賺錢養家很犧牲!平常時說的好聽,不讓我辛苦,小孩需要人照顧...結果咧!吵架就拿這個來當他的風光偉業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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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法律完全不懂的我 有幾個法律問題
1.不跟老公行房,法律上有罪嗎?
2.因個人心理、生理因素不想行房,不想在逼迫自己維持沒意義的婚姻,離婚訴請會成立嗎?
3.老公去買春...法律容許嗎?
4.老公為了一己之私時常讓我們母子3人吸二手菸,對訴情離婚有幫助嗎?
5.我的情形,要蒐集哪些資料對以後訴請離婚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