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申請解除受託人職務

2011-04-06 12:39 am
最近收到破產署一封信,內容是現擬向法院申請解除受託人聯務.這是甚麽,請幫手回答.

回答 (1)

2011-04-06 5:38 am
✔ 最佳答案
HO FAI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最近收到破產署一封信,內容是現擬向法院申請解除受託人聯務.這是甚麽?

答:相信 HO FAI 網友的破產個案,是由外判的受託人負責跟進和監管的!而且你的破產期經已屆滿!加上受託人亦無作出反對你解除破產的要求!對嗎?

而你收到這封信的原因就是,由於你的破產個案經已自動順利解除!而受託人方面亦無需要再作出跟進,故發信通知你署方將會向高等法院申請,讓受託人解除繼續監管你個案的職務!而你破產個案的日後所有跟進,將會由破產管理署直接處理!

由於受託人的委任由高等法院授權,故要由法院作出解除委託的程序!當法院正式同意後,以後有關你破產個案的其他事宜,再跟這受託人無關!日後如有跟 HO FAI 網友破產個案的相關情況,要直接跟破產管理署接觸!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6 14:53: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405000051KK0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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