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現在的行政區分,台灣共五直轄市十二縣三省轄市,金門縣及連江縣(馬祖)屬福建省。而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乃中華民國的直轄市,即行政上跟省同級,不屬台灣省,名義上台灣省只餘下十二縣三省轄市: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雲林縣、南投縣、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宜蘭縣、澎湖縣、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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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國土計畫,2010年12月25日起,臺北縣以及臺中縣(市)、高雄市(縣)及臺南縣(市)等縣市合併升格直轄市,與原臺北市成為五大直轄市,臺灣的行政區變革為「一省(虛級)五直轄市十二縣三省轄市」體制。
2010年
一省五直轄市十二縣三省轄市
臺北市 新北市 臺中市 臺南市 高雄市 桃園縣 新竹縣 苗栗縣 彰化縣 雲林縣
南投縣 嘉義縣 屏東縣 臺東縣 花蓮縣 宜蘭縣 澎湖縣 基隆市 新竹市 嘉義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