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衛隊等於台灣的軍人

2011-04-03 6:32 pm
日本的大地震


日本的自衛隊救災

問母

自衛隊是軍人或警察

母說不知

約警察

日本自衛隊是軍人或警察


自衛隊等於台灣的軍人ㄇ


回答 (7)

2011-04-04 2:39 pm
✔ 最佳答案
日本是戰敗國,根據《日本國憲法》,日本不能擁有軍隊,只可以擁有防衛性質的軍事力量,不能擁有轟炸機與及巡洋艦以上級別的艦艇。不過現在這些只是名義上的,日本擁有神盾級數的金剛艦,直昇機母艦也只是稱為驅逐艦,自衛隊也派駐過阿富汗及伊拉克,已經超出《日本國憲法》的規定與及自衛隊成立的目的。
http://theory.people.com.cn/BIG5/49150/49152/3844703.html
  日本戰敗無條件投降、盟軍佔領日本以后,不僅撤消日本軍部和警察機構,遣散日本全部武裝部隊,審判和制裁戰犯,並且要徹底鏟除其再次發動侵略戰爭的軍事基礎。在國際社會的強大壓力和盟軍佔領當局的嚴厲督促下,日本國會反省其發動侵略戰爭對鄰國所造成的巨大劫難,誓言今后絕不謀求軍事大國,並於1946年11月3日頒布《日本國憲法》(翌年5月3日生效),其第九條規定:“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家權力發動的戰爭、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脅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達前項目的,不保持海陸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這是日本以國家名義洗心革面,重新回歸和平發展道路的庄嚴誓約,更是國際社會尤其是曾經遭受日本侵略戰爭之害的國家和人民清算日本戰爭責任,清除日本軍國主義土壤的強制性條款。由於《日本國憲法》第九條的存在,使這一憲法被稱作“和平憲法”。 由於“和平憲法”的限制,戰后日本實行“重經濟,輕武裝”的和平發展戰略,雖然先建立了警察預備隊,后改稱自衛隊,但是基於日本“和平憲法”和《日美安保條約》,實行國土“專守防衛”的安全防衛戰略,將武裝力量嚴格限制在本土范圍內。直到上個世紀60年代末,日本自衛隊的歷史基本上是國內救災的歷史。正是這樣的和平發展戰略,使日本經濟迅速恢復並高速發展。
2011-05-07 9:42 am
德國也是,叫做「聯邦國防軍」
它的活動只限於防衛以及救援事務。
2011-04-10 5:09 am

您聽過海豚發出求救的叫聲嗎?
http://youtu.be/ZWw7a9Lvmro
2011-04-03 7:18 pm
根據「和平憲法」第9條成立的自衛隊就是正確的,這根迴避軍隊之名稱無關,這一切都在當時聯合國的解釋之下,這第9條聯合也做出了解釋是沒有爭議的。
有人則是想再搞仇日思想,忽略這個題目是世界史。
2011-04-03 6:54 pm
日本的自衛隊 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日本國家軍事武裝部隊,正式組建於1954年7月1日.根據日本《和平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的軍事實力只能維持在自我防衛所需的水平.
其主要行動:
防衛出動.治安出動.海上警備行動.國民保護等派遣.災害派遣.聯合國和平維持活動等....
相當於我們的國軍沒錯.

2011-04-03 6:50 pm
日本自衛隊=軍人

應為2次大戰關西..日本在中國投降後

被聯合國下令不得有軍隊組織名稱等..防止日本軍閥帝國主義再起

因此日本為了維持軍力也迴避聯合國對於軍隊2次名詞

所以改名為自衛隊~自我防衛國土衛隊等意思
2011-04-03 6:47 pm
親愛的版主
你應該要知道WW2(二次世界大戰)的軸心國有三個

日本.德國.義大利,也是引起WW2的主要國家

日本戰敗後,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的日本國家軍事武裝部隊,正式組建於1954年7月1日。根據日本《和平憲法》第九條規定,日本的軍事實力只能維持在自我防衛所需的水平。-引用自<維基百科>

嚴格上來講,自衛隊和軍隊的不同,只有名稱

但本質上,自衛隊就相當於我們台灣的軍隊啦...

還有不懂請上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7%AA%E5%8D%AB%E9%98%9F
參考: 維基百科,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29: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403000016KK0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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