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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Marquess)是貴族的第二等級,相當於藩侯,為公爵與伯爵之間的爵銜,地位在伯爵之上。伯爵(Count/Earl)在羅馬帝國時,是皇帝的侍從,掌管軍、民、財政大權,有時也出任地方官吏,封建制度強化後,伯爵可割據一方,成為世襲的大封建領主。後來,其地位漸次低落,介於侯爵與子爵之間,為貴族的第三等級。
http://paper.wenweipo.com/2005/12/08/FD0512080003.htm
中西爵位
我國「公、侯、伯、子、男」五個由高至低的爵位,最先用於周朝諸侯,正好可以用來翻譯西方Duke、Marquis、Count、Viscount和Baron也是為數五個順序而下的貴族等級。
首先要說明,這些是歐洲傳統封建制度裡共通習用的英語名稱,不同國家當然在串法和稱呼上或多或少可能有出入。例如英國把侯爵串成Marquess,侯爵夫人則Marchioness;而伯爵更有自己的一個別稱,叫做Earl(不過伯爵夫人卻仍和歐陸一樣喚Countess。見下)。
不論中西的傳統封建制度,世襲爵位都是傳男不傳女的,長男死後如果沒有兒子或弟弟承繼,地位便傳給家族中血緣最近的男丁,所以上述幾個爵位的女性式稱呼Duchess、Marquise、Countess、Viscountess和Baroness歷來都是指妻憑夫貴的勛爵夫人,而非本身擁有爵位的女勛爵。
然而到了近代,為了表揚對社會有建樹的平民百姓,一些歐洲國家如英國,開始頒授一種只有名銜、卻既沒封邑俸祿,亦不能傳位給下一代的「終生勛爵」(Life Peerage),而在男女平等的今天,其中當然有不少女性,所以翻譯起來時一定要弄清楚對方是女勛爵還是勛爵夫人。
其實除這五個爵位之外,西方還有其他的貴族等級。公爵Duke之上,去到國君之前還有Prince:這不單是「王子」(如英國的王儲Prince Charles查理斯王子),也可以是「親王」(如英女王的丈夫Prince Philip菲臘親王);歐洲現在還剩下一些小邦國,它們的君主名存實亡,如摩納哥最近由雷尼爾王子(Prince Rainier)繼位。
另一邊廂,階級在男爵以下的,其實還有「小男爵」Baronet。嚴格來說,他們並不算貴族,跟爵士(Knight)一樣只屬有銜頭的庶民,所以和爵士一樣尊稱Sir,而不像勛爵般稱Lord;而Baronet跟Knight最大的分別,在於前者是世襲的,而後者卻不能傳給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