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請進: 信主前犯姦淫離婚 信主後必須和前妻復合嗎?

2011-04-02 7:09 am
信主前犯姦淫離婚 信主後必須和前妻復合嗎?就算大家沒有了感情也要?
遇上很喜歡的人也不可再結婚嗎? (很痛苦和煩惱)

如再婚的話是害喜歡的人犯姦淫嗎?

希望有心人回答

回答 (5)

2011-04-21 10:29 am
很多無知的基督徒,不知不覺中敗壞見證,GOGO其一也!

其他的基督徒仍是無知!
2011-04-05 11:39 am
見你為這事很煩惱,就證明你也是愛神的人,也尋求神當中的旨意,就讓你平平安安的知道吧。 你既然信主前犯姦淫離婚,大家也沒有了感情,就不要勉強了。這事上,你是做錯的一方,當盡力彌補責任,既然最終是離婚收場,就是大家的共同意願下分離,就在婚姻上斷了關係,大家若再無情絲牽住,就得能承擔破損的下場,就不要再勉強一起了。從此,大家成了朋友的關係,再不是夫妻關係了。 倘若任何一方仍有情,不想因當中的缺撼而中斷關係,當力求做修補的工作。在這情況下,就當恢復婚姻。 若然斷婚,也在神的引領下能另覓一人,就當以前事為尷尬,當尊重新感情和婚姻。這是神給你重新開始的機會,就該好好把握,不再枉費人生! 既然再婚,就是一段感情的新開始,舊的感情已完全放下,就不需再背舊包衭。「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聖經。重要的是不要再犯姦淫,而要决斷一些,做過負責任的男人,不好再讓愛的對象受傷害,不然將受神更重的審判,明白沒有? 願你存感謝的心平平安安去吧! 智慧人上

2011-04-05 03:49:00 補充:
很多無知的基督徒,不知不覺中敗壞見證。我們絕對歡迎任何其他信仰的人到來用理性討論,好探知真理,也體會神聖靈的大能。

本人網站http://hk.myblog.yahoo.com/cheungleung
2011-04-05 6:11 am
信主後必須和前妻復合嗎?就算大家沒有了感情也要?



遇上很喜歡的人也不可再結婚嗎?如再婚的話是害喜歡的人犯姦淫嗎?



唯一解決辦法:

立即唔再信主,重獲自由!!
2011-04-04 9:43 am
請思考下列兩段經文的意思: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 馬可福音10:6-9)」

「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馬太福音19:9)」

除非是你妻子對你不忠,而你是無過犯的一方才有資格提出離婚,否則根據聖經再娶便是犯了姦淫,神看夫妻為一體,而不是兩個個體。

若你前妻還未再婚的話,你必須向她承認你以往的過錯,請求她原諒你曾犯姦淫辜負了她的罪,然後設法與她復合。在神眼中,婚姻是神聖的,是一生一世的盟約,既在人前和神前立了約,許下了盟誓,便有責任盡力遵守,休妻另娶在神眼中是犯了姦淫,神必會追討這罪。

你應細想前妻的優點,然後求神讓你能重燃對她的愛,像耶穌愛教會一樣,並給你勇氣去請求她的原諒及嘗試與她復合。
2011-04-02 9:49 pm
有人在知識+散播誣蔑基督信仰的文章,以下做出澄清:
http://forum.1ch.hk/gogo/viewthread.php?tid=14

以下網站文章多達三千篇,我們提供您基督信仰的正確內涵
http://forum.1ch.hk/gogo/index.php?gid=5
內容:
達文西密碼「問題」、聖經預言、天堂陰間異象、個人見證、聖經科學見證、考古論證,基督信仰疑惑解答、神創論VS.演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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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針對他的攻擊做出更詳細的回應,希望您不要被誤導

2011-04-02 13:50:05 補充:
這裡是基督教版,不是讓佛教徒宣傳佛教的地方

A、認識佛教(逾三百篇文章)
http://forum.1ch.hk/gogo/forumdisplay.php?fid=27

B、「成佛」之說的謬誤
http://www.gotobr.org/

C、佛教對歷史與文明造成的傷害與破壞
http://www.wretch.cc/blog/tamarde&list=1

D、比以上三站更加嚴厲指出佛教錯謬的內地網站
http://sites.google.com/site/voiceofgreengrass/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21:1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401000051KK01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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