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合約與台灣主權的疑問

2011-03-31 2:56 pm
1.請問台北合約是不是中華民國擁有台灣主權的依據?

2.當時的中華民國是代表台灣還是整個中國?

3.2758號決議文取代中華民國的中共是不是也等同取代了台灣?

4.一個中國如果是中共 但台灣不曾被中共統治過 這樣台灣還算是中國的一部分嗎?

5.目前的台灣算不算是一個國家?

6.台灣獨立與統一的好處與壞處有哪些?
更新1:

7.中國一直都是一個國家 中共政府有需另行建國之必要嗎? 8.每年的十月一日中共都表明是在慶祝"建政紀念日" 而非"建國紀念日" 聯合國席次也不是以新國家身分加入的 而是"取代"中華民國 這樣的中共是否只是代表"中國"這個國家的唯一中央政府? 9.台灣有沒有分離獨立的問題在國際上模糊不定 但台灣似乎從來就沒有完成建國 這樣的台灣如果不是一個國家 僅僅只是一個台北政權統治的政治實體 那台灣是不是就真有建國的必要?

回答 (4)

2011-03-31 10:57 pm
若這話題現在才引爆

只是要證明中華民國政權接手台灣的事實

是否真有這合約....
2011-03-31 6:02 pm
日本才在美國壓力下與中華民國政府簽訂雙邊和約。

中華民國外交部表示,中日和約主要是為了解決兩國間戰爭狀態之存在而引起之各項問題,其目的主要為:

1.必須正式終止戰爭狀態,戰爭行為雖已實際結束,而且日本也隨即簽署《降伏文書》,但在形式仍須有一和約以終止兩國戰爭狀態;

2.確認戰後雙方關係,如處理領土、戰爭賠償、財產、人民國籍等問題

重要條文內容日本放棄對臺灣、澎湖與南沙群島、西沙群島的一切權利、名義與要求。

條約適用範圍只規範中國而不規範日本;賠償問題則由中華民國單獨聲明放棄要求日方勞務賠償;

和約第一○條 

「本條約適用範圍應包含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 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臺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臺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

中華民國法人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臺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所登記之一切法人。」

《中日和約》照會第一號表示本約各條款,關於中華民國之一方,應適用於現在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

和約效力問題主條目:中日建交聯合公報

1972年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兩國簽訂了《中日建交聯合公報》,同時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記者會上單方面表明:

『日本政府的見解是,作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結果,《日華和平條約》已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並宣告結束。』根據《中日建交公報》,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了解並尊重」

此合約於1972年9月29日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邦交後失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日本國政府聯合聲明(日:日本国政府と中華人民共和国政府の共同声明),簡稱中日聯合聲明(日:日中共同声明),又稱中日建交公報內容《中日聯合聲明》主要內容有:強調中日兩國的悠久友誼,結束兩國的不正常狀態(戰爭狀態),日本對「過去戰爭給中國人民造成的重大損害的責任,表示深刻的反省」等。

八個條款的主要內容是:

1.中日結束不正常關係;
2.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3.中國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立場。
4.中日邦交恢復;
5.中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
6.中日兩國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建立持久和平友好關係,用和平手法解決一切爭端;
7.反對霸權主義;
8.進行以締結和平友好條約為目的的談判。

日本外相大平正芳在記者會:『日本政府的見解是,作為日中邦交正常化的結果,《日華和平條約》已失去了存在的意義,並宣告結束。』

如此:

可以要求日本賠償臺灣五十年日治時代(侵占臺灣)一切傷害及損失。

中日聯合聲明與內容,日本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國政府的立場,未表示臺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就是依現在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

目前臺灣澎湖金門馬祖蘭嶼南沙太平島龜山島...(...釣魚台列島)。

目前臺灣沒有獨立問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十月一日,自己獨立建國(拋棄中華民國)宣佈成立。



2011-03-31 11:39:15 補充:
關於統一,等大陸還權於民,人人享有像臺灣的社會福利再說

2011-03-31 12:02:33 補充:
大陸在馬關條約把臺灣割讓給日本,那裡來的臉皮講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大陸更要負日治時代(侵占臺灣)賠償臺灣一切傷害及損失連帶責任

2011-04-01 00:48:06 補充:
台灣獨立建國
一定要在這一代完成

這剛好落入中共口舌武力犯台

何不將他一君(目前臺灣沒有獨立問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十月一日,自己獨立建國(拋棄中華民國)宣佈成立。)

目前臺灣只有改名或稱正名問題(只要中共別鬧即可完成)

2011-04-01 00:58:12 補充:
「東方瑞士」,一箱情願之夢想,中共日本都默認嗎(臺灣與瑞士不同)?

2011-04-01 01:10:22 補充:
唯有廢除國民黨殘存的殖民體制,始有可能建立一個公義與繁榮的台灣國度。

現在國民黨黨員,臺灣本土佔77%,外省不到23%,沒公義與繁榮的台灣國度?

將來被共產黨是否併吞與國民黨存在與否無關,臺灣武力能勝大陸多少?

將來不被共產黨是否併吞與國民黨存在與否無關,臺灣對大陸而言,得無所加,失無所損(康熙)!

2011-04-01 01:17:21 補充:
(吾非國民黨黨員)
2011-03-31 3:44 pm
to:意見者: DarkMan DSG ( 研究生 1級)
版主所說的「台北和約」(版主打錯字了),即是指「中日和約」。
2011-03-31 3:23 pm
請問什麼是「台北合約」???看不懂耶!

收錄日期: 2021-05-04 01:14: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31000015KK01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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