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破產前一問!急!!

2011-03-30 10:31 am
我想請問我幾個月之前申請信用卡拿了迎新禮品,而我記得當時銀行的條款上列明必須保留信用卡至少一年,否則需要罰款,但由於本人欠債太嚴重,已準備申請破產,所以肯定無法保留該張信用卡至少一年才取消,那麼我想問如果申請破產時,會不會被該銀行索償?申請破產又能否避過對方索償呢?
另外,想問正牌的財務公司目前是屬於那一個機構監管呢?因為有朋友向我說大部分銀行收到申請破產通知後便會停止追數,但如果欠財務公司的話,大多會再破產令正式頌佈前迫你還錢,而且他更向我說有人試過在4年破產期滿後,再被收數公司追收舊債滋擾,所以想問如遇到這些行為,除了報警之外,還可以向那個部門作出投訴?
最後想問曾破產的人士,你們以前拖債多久才申請破產?如能拖到半年才破有沒有問題?還有,我現時欠的卡數方面,有很多是現金分期,目前最長的期數達四十多期,而有部分分期每個月要還千多元,但我已經頂不順了,最多只能還到最低還款額(例如:一兩百元)這樣做的話,拖到半年才申請破產又有沒有問題?會不會被銀行或財務公司乘機控告我欺詐或毀約呢?請有心人答覆!!!

回答 (2)

2011-03-31 2:49 a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想請問我幾個月之前申請信用卡拿了迎新禮品,但由於本人肯定無法保留該張信用卡至少一年才取消,那麼我想問如果申請破產時,會不會被該銀行索償?申請破產又能否避過對方索償呢?

答:這問題要分開兩部分來討論!

第一假設你未能持卡一年,銀行可以依約向你追討因你未能履行協議而需要作出的賠償!故理論上你確要面對銀行追討罰款,不過由於你將會申請破產,那不管銀行如何追討,你都可以將這些債務登記在破產令上解決,而無需另行償付之責!

但是否就此了事呢?那倒未必因還有第二個情況的出現!

就是你在申請這張新信用卡時,相信必無向銀行詳細申報個人債務狀況!因無銀行會在明知你債務沉重無法償付的情況下,仍然向你批出信用卡(加上就算銀行知道也會否認)!

那當你在申請這些信貸時原來早已債台高築無力應付,並在取得信貸後不久便申請破產,銀行方面有權以欺詐的罪名控告你!到時是否違反持卡一年的協議和賠償經已不再重要!因欺詐是刑事罪名,遠較申請破產嚴重!

想問正牌的財務公司目前是屬於那一個機構監管呢?所以想問如遇到這些行為,除了報警之外,還可以向那個部門作出投訴?

答:所有持牌銀行和財務公司,都由金管局監管!

而令友的意見相信祇是個別事件,亦相信其實他口中的「財務公司」,不會是正規的那種(因正規的就算要追都會轉交其他較小型的財務公司以免觸犯法例)!理論上任何大型的財務公司,都會在進入破產程序後即時中止討債行動!最低限度以在下的親身經驗是如此!

而縱使真有在破產令頒發前的追數滋擾,都無需理會!因法例所限破產申請人是絕對不能在進入破產程序後向任何人還款!所以不管對方追數行為是否有理據,總之就是不能還款!

最後想問曾破產的人士,你們以前拖債多久才申請破產?如能拖到半年才破有沒有問題?會不會被銀行或財務公司乘機控告我欺詐或毀約呢?

答:基本上祇要你資不抵債,再無還債的能力,都可以申請破產!

會否被視為欺詐被控告,重點不在於你還款多久才申請破產,而是你作出借貸時,有否還款的能力和有否將負債情況如實申報!

即是說假設你是有還款能力的,雖然債務不少,但祇要你工作收入正常,你是完全可以繼續分期還清債務的!祇因突然失業、傷病等導致收入減少才無法繼續償債要申請破產者,那麼縱使債務是剛借不久的,都不會被視為欺詐!

但假設當作出借貸申請時,無申報清楚和負債數目經已遠超收入的能力,即不飲不食單還債也不夠時!那不管還款多久都可以視為欺詐!

依匿名 網友提及的情況分析,你長時間都祇是還最低還款額,即表示你其實經濟早已陷入困境,並非突然失去繼續還款的能力!故不論拖延至半年或一年以上,都符合欺詐的指控!

當然如能盡量拖長還款才去申請破產,以希望盡量還款而非藉破產避債這個理由,去作為辯解的機會較高!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6-03-04 10:40 am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當舖、提供借錢、借貸、借款、代辦房屋二胎、汽車融資、房貸等當舖借款服務!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當舖汽機車、貨車、重機械、鑽石、珠寶、名錶、精品、不動產皆可當!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汽車借款、法定利率!5分鐘可知額度20分鐘快速撥款!

桃園當舖中壢當舖仁寶汽車借款迅速放款不囉唆、可彈性還款、選擇正確金援管道,才能真正省利!

歡迎來店(電)洽詢 有專員為您服務

電話:03-4520077 03-4520077

地址:桃園縣中壢市中華路二段292號

仁寶當舖

收錄日期: 2021-04-26 14:59:5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30000051KK00137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