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想請問我幾個月之前申請信用卡拿了迎新禮品,但由於本人肯定無法保留該張信用卡至少一年才取消,那麼我想問如果申請破產時,會不會被該銀行索償?申請破產又能否避過對方索償呢?
答:這問題要分開兩部分來討論!
第一假設你未能持卡一年,銀行可以依約向你追討因你未能履行協議而需要作出的賠償!故理論上你確要面對銀行追討罰款,不過由於你將會申請破產,那不管銀行如何追討,你都可以將這些債務登記在破產令上解決,而無需另行償付之責!
但是否就此了事呢?那倒未必因還有第二個情況的出現!
就是你在申請這張新信用卡時,相信必無向銀行詳細申報個人債務狀況!因無銀行會在明知你債務沉重無法償付的情況下,仍然向你批出信用卡(加上就算銀行知道也會否認)!
那當你在申請這些信貸時原來早已債台高築無力應付,並在取得信貸後不久便申請破產,銀行方面有權以欺詐的罪名控告你!到時是否違反持卡一年的協議和賠償經已不再重要!因欺詐是刑事罪名,遠較申請破產嚴重!
想問正牌的財務公司目前是屬於那一個機構監管呢?所以想問如遇到這些行為,除了報警之外,還可以向那個部門作出投訴?
答:所有持牌銀行和財務公司,都由金管局監管!
而令友的意見相信祇是個別事件,亦相信其實他口中的「財務公司」,不會是正規的那種(因正規的就算要追都會轉交其他較小型的財務公司以免觸犯法例)!理論上任何大型的財務公司,都會在進入破產程序後即時中止討債行動!最低限度以在下的親身經驗是如此!
而縱使真有在破產令頒發前的追數滋擾,都無需理會!因法例所限破產申請人是絕對不能在進入破產程序後向任何人還款!所以不管對方追數行為是否有理據,總之就是不能還款!
最後想問曾破產的人士,你們以前拖債多久才申請破產?如能拖到半年才破有沒有問題?會不會被銀行或財務公司乘機控告我欺詐或毀約呢?
答:基本上祇要你資不抵債,再無還債的能力,都可以申請破產!
會否被視為欺詐被控告,重點不在於你還款多久才申請破產,而是你作出借貸時,有否還款的能力和有否將負債情況如實申報!
即是說假設你是有還款能力的,雖然債務不少,但祇要你工作收入正常,你是完全可以繼續分期還清債務的!祇因突然失業、傷病等導致收入減少才無法繼續償債要申請破產者,那麼縱使債務是剛借不久的,都不會被視為欺詐!
但假設當作出借貸申請時,無申報清楚和負債數目經已遠超收入的能力,即不飲不食單還債也不夠時!那不管還款多久都可以視為欺詐!
依匿名 網友提及的情況分析,你長時間都祇是還最低還款額,即表示你其實經濟早已陷入困境,並非突然失去繼續還款的能力!故不論拖延至半年或一年以上,都符合欺詐的指控!
當然如能盡量拖長還款才去申請破產,以希望盡量還款而非藉破產避債這個理由,去作為辯解的機會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