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已破產但收到一張我本人名的支票(無劃線), 請問可否去銀行提取現金?
答:如樓上網友所言,祇要支票無劃線指定要轉賬過戶,則理論上可以提取現金!
但要注意這筆款項雖然有機會讓你提取現金,但按破產法例的規定,這筆款項不管數目多少都要如實向破產管理署申報和依法上繳!
當然署方或許未必即時發覺,但這些經銀行處理的提款程序,全部有紀錄!故署方不難發覺,日後追究你時才申報或許已經太遲!
至於樓上網友提及的方法(請發票人另開支票而抬頭人是別人),理論上可行!但當然先要發票方願意配合,因某些款項是必要給該人而不能轉給他人的(如津貼的發放,保險賠償,按金的退回等)!
而且亦要注意重要的一點,就是涉及欺詐的問題!祇要該筆款項屬破產者在破產期內所應有,而他卻選擇使用其他方法,不誠實地意圖隱瞞署方並保留該些款項!經已觸犯破產條例,如被署方發覺可被刑事檢控!協助他隱瞞的那位發支票人,會被破產管理署視為同謀,一樣會被檢控!罪成者有機會判監!
所有銀行會否在收到破產通知後blacklist我的名字?
答:正常情況下所有銀行都有每位破產者的紀錄!因要協助破產管理署跟進和控制破產者使用銀行服務一事!
但或許在提款時未必會即時發覺,可是日後整理和核對資料上交破產管理署時,必會發覺該位破產者曾取得該筆款項一事!
因祇要屬破產者名下的賬目交收資料,都有機會如實上報給署方!而且就算祇以支票提取現金,多數銀行也要求提款者提供身份證登記和簽署,故交收紀錄清楚是難以瞞過署方的!
破產並非刑事,但如選擇瞞報但到時東窗事發,被署方控以不誠實申報和欺詐結果惹下刑事控罪就無謂了!
在下不知匿名 網友提及的支票數目為何,但似乎犯不著再惹下更大的煩惱!請小心考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