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遇到這些問題,建議你找個執業會計師或稅務專家,委任他做你的個人稅務代表。因為稅務局的問題有乜野答錯或交左唔應該交的文件給稅務局,後果可以好嚴重,甚至可能被告逃稅,到時唔止罰款罰得多,連監都可能要坐 (刑事的話)!
既然你已將你同你丈夫的住址證明 (以證明你同你丈夫與父母同住) 交左俾稅務局,那個地址是否你或你丈夫的父母家? 該地址的業主是誰?
此外,你及/或你丈夫是否另外有些物業? 有無租出去收租金? 還是自己住緊?
另外,你及/或你丈夫是否有租其他物業居住?
你申報父母免稅額時,講左係 "同住",就一定要係全年同住,不可以大部份時間住係另一個物業之內!
而家可以做的是將事實的全部告知稅務局,最好找個稅務代表替你寫,然後向稅務局求情,看看可否修改返原本呈交左的個人報稅表,唔好再選全年同住。稅務局一向主張自動投案,你越早通知越可以減少你因填錯而招致的罰款及刑罰。
至於 "父母同住確認信",你可以寫:
稅務人與父母同住確認信
稅務編號: 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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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姓名: XXX; 身份證編號: X??????? (?)) 與我的丈夫 (姓名: XXX; 身份證編號: X??????? (?))現謹確認與父親 (姓名: XXX; 身份證編號: X??????? (?)) 及母親(姓名: XXX; 身份證編號: X??????? (?))於課稅年度 (期間: XX/XX/XXXX - XX/XX/XXXX) 整個年度均同住於 [地址],本人確認以上資料無誤及真確。
[納稅人簽署]
[納稅人姓名]
稅務編號: XXX/XXXXXXXXX
日期: XX/XX/XXXX
但你要留意這份確認信便是 "書面證據",如與事實不符,你便是做 "假證",要坐監的!
建議你從速找個執業會計師或稅務專家傾下,不要再讓交去稅務局的資料錯誤下去!
如有問題,可以再問或電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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