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可否代替早走

2011-03-27 12:16 am
我有共三日年假,在2011-02-28 辭工了, 己通知老闆我會做到2011-03-28,(即2011-03-29開始唔返),但我老闆話不可以,要做到2011-03-31才可以走,
是真的嗎?如果不是請各位提供證據。

回答 (3)

2011-03-27 3:18 am
✔ 最佳答案
年假不可以代替通知期,能代替通知期只有代通知金,你要提早三天離職就得補償僱主三天工資金額作代通知金。

只要通知期開始後,僱主再無責任給員工放有薪年假,辭職員工仍有年假未放的話,僱主只須於離職員工最後一期糧補回有薪年假的薪金給離職員工就可以了。

你補三天工資作代通知金給僱主換取早走三天,而僱主在你最後一期糧要給回三天有薪年假給你。技術上是可以做到未放三天年假可以換取縮減三天通知期。但於法律觀點上,仍是要答覆你"年假是不可以代替通知期"。

僱員補三天代通知金換取早走三天是無須得到僱主同意的。
2011-03-27 9:59 pm
年假不可以代替通知期,能代替通知期只有代通知金,你要提早三天離職就得補償僱主三天工資金額作代通知金。

只要通知期開始後,僱主再無責任給員工放有薪年假,辭職員工仍有年假未放的話,僱主只須於離職員工最後一期糧補回有薪年假的薪金給離職員工就可以了。

你補三天工資作代通知金給僱主換取早走三天,而僱主在你最後一期糧要給回三天有薪年假給你。技術上是可以做到未放三天年假可以換取縮減三天通知期。但於法律觀點上,仍是要答覆你"年假是不可以代替通知期"。

僱員補三天代通知金換取早走三天是無須得到僱主同意的。

以上是T.K.Kwan的回答

但我要補充的是,一、你可在在職期間申請年假,這樣便能提早離職(當然,你公司可以拒絕你的申請);二、在你不上班的這幾天內,原則上你仍是該公司的員工,所以若你去返第二家公司的工時,你便要向你舊公司申請,以免舊公司以你吃兩家茶禮為由而告你,或阻止你上班。

個人建議,一、現時已是三月廿七日,要申請大假看來很趕;二、好來好去,日後還有機會大家會相見,以免到時有麻煩,還是做到月尾吧,但你必須要口頭通知前僱主你將會返新工(若有),否則,你仍要到四月三日後才算離職,除非舊公司以錢代假。
2011-03-27 1:06 am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08103001647

呢個知識有你想要答案

即係唔洗聽老細佢講一定要返到3月31日

但係差個3日姐 無謂搞到黑口黑面呢

通常好既老細會即時計薪水 唔洗你等7日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19: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26000051KK00893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