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在加拿大國會中,只有國會下議院是由民主選舉產生。現時下議院有308個議席,代表全國所有的選區。在下議院有最多席位的政黨就會獲總督邀請組成內閣,而其領袖就會獲委任成為總理。國民只能選出所屬選區的候選人,而只能間接選出總理及內閣。理論上,總理可於任何時間要求總督解散下議院,但根據《加拿大人權自由憲章》第4條,除非有戰爭或動亂,一屆議會的任期不能超過五年。但是,因為策略考慮,執政黨通常會於四年以內舉行大選。一般來說,執政黨會於支持度最高時舉行大選。雖然政府於2007年通過法案,將下一次大選定於2009年10月19日,並規定其後,除非有不信任動議令政府下台,大選需要於每四年10月第三個星期一舉行。 但是這法案並對總督有任何約束力,並宣布於2008年10月14日舉行大選。根據法律,選舉需要於星期一舉行(公眾假期除外),而且競選時期不可以少於3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