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既然你 2008年8月才成立該有限公司,至今都是兩年半左右。
你需要做好這段期間的會計、核數、報稅、清繳公司註冊處的周年申報費及罰款 (交埋未交的周年申報表)、法庭的罰款及香港稅務局的稅款及罰款 (交埋未交的報稅表)。
法庭方面,你是否已上庭? 如是,法庭判的罰款是多少? 限期是幾時?
唔介意的話你可以提供資料出來或電郵我。
一般來說,你都要預一筆錢做妥會計、核數、報稅、清繳公司註冊處的周年申報費及罰款、法庭的罰款、香港稅務局的稅款及罰款及結束公司。
同時,如果你公司有其他街數 (包括政府的及其他第三者的),到時可能要以清盤來結束公司。費用會比你的公司沒有街數而自行撤銷公司註冊為高很多。要留意。
如果你繼續唔理又唔繳交罰款及報稅表,法庭會再傳召你再罰款,稅務局也會追收你稅款及罰款 (可以是稅款的三倍),甚至可以令你坐監及限制你出境。
建議從速處理,否則後果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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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4 16:32:36 補充:
另外,如你自己是獨資,你可以成立獨資經營 (Sole Proprietorship) ,不要成立有限公司。這樣可以省卻了年報、核數及結束公司的支出。
同時,如果獨資經營有虧損,也可以用來抵銷其他收入 (薪金或物業租金收入) 而引致的稅項。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