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下呢個說法算唔算犯了訴諸無知的謬誤?

2011-03-22 6:06 pm
先Quote 少少資料, 自維基:

"訴諸無知(拉丁語:argumentum ad ignorantiam;英語:argument from ignorance 或 argument by lack of imagination)是一種邏輯謬誤。人們斷定一件事物是正確,只是因為它未被證明是錯誤,或斷定一件事物是錯誤,只因為它未被證明是正確,都屬訴諸無知。"

"「你不能證實你的觀點,所以別跟我爭論!」(這是訴諸無知典型的例子,辯論者未能證明他的觀點,未必就一定代表他是錯的。)"
去到呢步有樣唔明, 因為我經常用以下思路去下結論:

<<就呢個議題我已提出支持我方論點既n 個理由, 對方既無法證實自己觀點, 亦無法反駁我既觀點, 所以我係Arm 既>>

呢個推論法算唔算犯左訴諸無知既謬誤?
又, 如果咁樣係有謬誤, 咁正確既下結論方法應該要係點?

謝謝!

回答 (4)

2011-03-22 8:29 pm
✔ 最佳答案
命題或者具推導形式的句子先會講有無謬誤,而呢句根本唔係命題。證實唔到的觀點即無所謂對或錯,所以討論是無意義的;而對方只係指出自己不喜歡作無意義的討論而已。何來謬誤呢?

正確的例子:無人能證明神存在,所以神不存在。

2011-03-22 12:33:39 補充:
<<就呢個議題我已提出支持我方論點既n 個理由, 對方既無法證實自己觀點, 亦無法反駁我既觀點, 所以我係Arm 既>>

你既然已經證據去證明自己論點,咁你當然係正確的。同對方能唔能夠證明自己論點無關。所以無謬誤。
2011-03-28 2:36 am
如果你有提供論點,而且有論據或理由 和/或 論證方法去證明一件事物是正確的,那麼你沒有犯 "訴諸無知" 謬誤,因為你不只是因為一件事物未被證明為錯誤而斷定它是正確的。
2011-03-22 7:44 pm
唔好意思但其實我覺得你答唔到我問題,
你回應既只係引文, 而引文已講明犯了訴諸無知既謬誤.

而家係討論推論方法, 而唔係討論係唔係有好多話題係不能證實;
當然不能證明對錯既題目本來就無意義,
但如果係已有理據既情況呢? 呢點似乎並無回應.

所以暫時呢個答案不能令我滿意, 十分唔好意思
2011-03-22 6:25 pm
有好多話題/ 觀點係唔可以有証明, 或實例的. 例如人死後會輪廻, 或上天堂.
你可以死呦, 但亦冇辦法去証明的.

有些未發生的事情或論點, 亦可以各有己見 , 亦冇法去証明對錯.

如果用 '"你不能證實你的觀點,所以別跟我爭論!"" 就有點打橫嚟講喇!

呢個時候, 你可以用 :---

我唔反對你, 但我未完全同意!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17: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22000051KK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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