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文景之治是指中國漢文帝、漢景帝統治時期。漢初,社會經濟薄弱,朝廷推崇黃老治術,採取「輕徭薄賦」、「與民休息」的政策。文帝二年(前178年)和十二年(前168年)分別兩次「除田租稅之半」,即是租率最終減為三十稅一。文帝十三年,還全免田租。同時,對周邊敵對國家也不輕易出兵,維持和平,以免耗損國力。這就是輕徭薄賦的政策。文帝生活也十分節儉,宮室內車騎衣服沒有增添,衣不曳地,帷帳不施文繡,更下詔禁止郡國貢獻奇珍異物。因此,國家的開支有所節制,貴族官僚不敢奢侈無度,從而減輕了人民的負擔。這就是休養生息的政策。漢文帝重視農業,曾多次下令勸課農桑,根據戶口比例設置三老、孝悌、力田若干人員,並給予他們賞賜,以鼓勵農民生產。隨著生產日漸得到恢復和發展,出現了多年未有的穩定富裕的景象。史稱:「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至腐敗不可食。」《漢書·食貨志》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同時漢王朝的物質基礎大大增強,是中國皇權專制社會的第一個盛世。文景之治也為後來漢武帝征伐匈奴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西漢初年之政局 -- 『清靜無為』與文景之治
公元前 206 年 -- 公元 8 年
文景之治係指西漢初年文帝劉恒(前一八零年 -- 前一五七年)、景帝劉啟(前一五七年 -- 前一四一年)奉行『無為而治』、與民休息的政策,使社會趨於安定、經濟恢復發展的政績。
西漢之初,黃老學派的『清靜無為』思想成了治政之主導思想。黃老學派亦即道家學派,該派把黃帝、老子尊奉為創始人,主張『無為而治』的統治術,認為治政者只要政治措施簡單,不多生事端,老百姓就能安靜下來而不會起來造反。高祖即位後曾令儒生陸賈總結秦代政治之得失,賈所撰《新語》云『秦以刑罰為巢,故有覆破卵之患』(《輔政篇》),『事逾煩天下逾亂,法逾滋而奸逾熾,兵馬益設而敵人逾多。秦非不欲為治,然失之者乃舉措暴眾而用刑太極故也』(《無為篇》)。此即主張為政須當輕徭薄賦緩刑,與民休息。高祖時及惠帝初年,以蕭何為相,後來蕭何死了,曹參繼之,參乃黃老學說之信徒,堅主『治道貴清靜而民自定』,他遵循蕭何輔佐高之成規,『舉事無所變更』,故後世稱『蕭規曹隨』,百姓為之歌云:『蕭何為法,講若劃一。曹參代之,守而勿失。載其清靖,民以寧一』(《漢書.儒林傳》)。
及至文帝及其子景帝執政期間,進一步大力執行『與民休息』、『無為而治』之政策。文帝時長期任丞相的陳平尚黃老之術,文帝之皇后竇姬更酷好黃老之學,強令其子景及竇氏子弟習學黃老之書。文、景二帝奉行的與民休息之政績,大致有如下幾個方面:
一、與民休息,輕徭薄賦:帝、后躬耕親桑,以獎勵耕織,並屢誡百官守令勸課農桑。文帝時,把田賦由十五稅一改為三十稅一,甚至一度全免,丁男徭役則由一年一次改為三年一次。景帝時又將田賦三十稅一定為制度,使百姓得以休養生息。
二、勤儉治國,府庫充盈:文帝自奉甚儉,執政間不增宮室苑囿、車騎服御。景帝則『不受獻』,蓄積備災。經過數十載之恢復,西漢經濟漸見繁榮。據載當時百姓『人給家足,都鄙廩庾盡滿,而府庫餘財。京師之錢累百鉅萬,貫朽而不可校。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腐敗不可食』(《漢書.食貨志》)。
三、省刑輕罰,國家大治:漢初法律曾沿襲了許多秦律,文帝即位當年乃『除收帑諸相坐律令』(《史記.孝文本紀》),次年又下詔廣開言路,免『誹謗妖言之罪』。以後文、景帝又相繼廢除了黥、劓等刑,減輕了笞刑。一般官吏斷獄均從輕發落,但責大指,不求細苛,故天下承平、國家大治。
從漢文帝到景帝兩代漢王,為恢復長期動亂後的國家元氣,繼續採用漢初蕭何、曹參為相時的「黃老之治」,堅持「休養生息」的政策。又採納賈誼、晁錯等漢初著名政治家的建議,政令寬厚,崇尚節儉。文帝在位23年,推行了各種安定社會的措施。景帝在位16年,也能處事精勤,文帝景帝在位四十年期間,人民富足,社會安定,是西漢治世,史稱「文景之治」。
文景之治,表面上人民受惠,然則其施政不出于“開明專制”的典型。我們也知道:在一個廣大的領域之上行專制,必自命開明。因為它執掌絕對的皇權,除了以“受天命”和“替百姓服務”之外,找不出一個更好支持它本身存在及其作為的邏輯。其真偽不論,即算它做得最好,頂多亦不過“民享”,而不是“民治”,長期如此,其權力必凝固而為官僚政治。
中國官僚制度之下,皇帝是一切爭端和是非的最高裁判者,即使對付技朮問題,也必予以道德名義。很多事情其解決辦法又要迅速確斷,因此通常慘酷少恩。漢朝的皇帝中,只有第七位宣帝劉詢對此情節了解最深,而且直言不諱。他的太子見他因大臣稍出不遜之辭,即將他們處死作諍諫,宣帝即作色說:“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教!”并且嘆說:“亂我家者,必太子也!”
2011-03-26 11:23:14 補充:
我個人認為現今社會的執政者要學習漢文帝和景帝兩代漢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