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舖盜竊初犯

2011-03-20 6:50 am
成年人犯了盜竊罪 $100以下,無案底,初犯及認罪
我是學生

請問
多數會如何判?
一定會留有案底嗎?

根據香港法例第297章"罪犯自新條例"第 2 條, 如果你犯左刑事法而留有刑事紀錄, 但符合以下的所有條件:
1. 就該刑事罪行的判罰為不超過三個月的監禁, 或不超過港幣一萬元的罰款; 及
2. 以往未有觸犯任何刑事罪行而被定罪; 及
3. 被定罪後的三年內沒有再觸犯刑事罪行被定罪.
則可以不向外披露其刑事紀錄, 以及該刑事紀錄不會成為他被排除於職位, 專業, 職業或受僱工作的合法或正當理由.這個是什麼意思?
即是不會影響我日後找工作?
還是3年後我可以聲稱我沒有案底?

謝謝

回答 (1)

2011-03-21 4:36 am
✔ 最佳答案
首先,你認罪,是否己經經法院判決呢﹖如是,咁你一定留有案底,因為不論是罰錢、社會服務令、感化甚至監禁,都是留有案底,所以要先看法官點判﹗你所講的是罪犯自新計劃,即是在刑期三個月以下,罰款一萬元以下,又被定罪三年以內再沒有刑事案底,就會自動進入罪犯自新計劃。即是閣下可以聲稱閣下,你沒有案底,但要留意只適合一些普通公司。

但有些行業,是一定要查你的案底,如公務員(包括紀律部隊),一些專業人士(如律師、會計師)、上市公司董事、保安員、保險業(重誠信)等等,都是要清楚你的案底,因為這些都是重誠信的行業,有些有案底一定唔請(如公務員),但有些則可以視乎閣下的案底性質再作考慮,不可以一概而論。案底是一生的,不會有任何的刪除,所以這叫做一生足成千古恨,你不可以申請移民,因為沒有良民證;雖然筆者唔想這樣講,但這是一個現實。

2011-03-21 18:36:20 補充:
如你在等判刑階段,你最好請好友、校長或知名人士,撰寫求情信,以助自己向法官求情。另一方面,除非一些工作一定要查案底,否則其他普通公司,是很難查案底,這根本不存在欺詐,除非工作指明你要講有無案底,你話無,咁就有欺詐之嫌。
參考: 法律常識

收錄日期: 2021-04-15 19:56: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19000051KK0148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