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人於將軍澳新都城Angel Cosmetics購買了標價$38的一支小曼家族中華漢藥濕疹沐浴露
但在出店後在華潤堂看見同樣的產品卻只賣$28 足足平了十元
我立即攜單據及產品回到該商店要求退錢
經理卻表示 公司只能換貨 不能退錢
我深感疑惑,所以打電話到天使顧客熱線詢問。
其中一位蔡經理卻說如果你去麵店吃雲吞麵,貴店賣貴了,但你已買了麵回來,能夠不吃嗎?你有權打電話去消費者委員會的。
我忿忿不平,打電話到消費者委員會
卻礙於今天為非辦公時間,所以未能接通
請問就這件事我能否打電話去消費者委員會去投訴呢?
雖然十元實在不是什麼很大的金額,但是我卻感到不合理的待遇
如果不能投訴,我又能做些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