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者要與前車保持兩秒的定義是怎樣?

2011-03-19 6:41 am
記得政府有宣傳短片呼籲駕駛者要與前車保持兩秒距離, 定義是怎樣? 單指在高速公路上還是可套用在一般的道路上? 有勞知情人士幫忙回答!

回答 (3)

2011-03-19 6:59 am
✔ 最佳答案
http://www.hksm.com.hk/tc/about-hong-kong-school-of-motoring/company-news/160-2010-01-18-04-13-32
有熟悉路面情況的專家提醒司機,尤其是「人包鐵」的電單車司機,在高速公路 必須與前車保持「三秒距離」, 並環顧四周的情況,慎防突發事故,如不幸遇上意外,亦應先留意後方尾隨車輛的情況,以決定是否適宜停車。有教車師傅直指,本港司機考牌時毋須上高速公路,因此一旦在高速公路遇上意外,往往無法作出正確判斷。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表示,不少交通意外都是因為跟車太貼所致,電單車司機更加要小心,「在高速公路上,電單車亦應該『一架跟一架』,別以為車身細小,就胡亂『攝車位』爬頭!而且司機要有高度警覺,如果精神差、服了藥,都不應該駕車」。

雖然政府宣布要與前車保持「兩秒」的行車安全距離,但他謂與前車保持「三秒距離」,是所有司機都應該緊記的,舉例高速公路的車速如為每小時70 公里,則與前車的安全距離大約等於「兩條燈柱」。

「人包鐵」更須留意路況

香港駕駛學院車隊培訓及發展經理謝錦華表示,「在高速公路上,司機應不停掃視四周的情況,並握掌15秒距離內的情況。不少司機不習慣配合其他道路使用者,例如前方有車禍時,司機應視乎尾隨車輛的情況,如果安全就可以在本線停車,否則就要視乎隔線的情況,進行轉線」。他續指,本港的車牌核制度,並沒有要求司機在高速公路進行考核成為問題,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講求專注、耐心和知識。

2011-03-20 8:12 am
指行車時保持最少的安全距離,所有道路適用,除非是塞車或燈口慢駛等情況。可用燈柱或路面標誌去衡量,若果是雨天等需減慢車速及保持更長距離。
2011-03-19 6:34 pm
1. The 2-second distance is defined as the following:

Given a static point on the road (i.e. road sign), when Car A (the car in front of you) pass that point, your car will not pass that point within 2 second after Car A passes.

2. The faster the speed, more distance it requires to stop. So 2-second does not work on typical roads.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18:1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18000051KK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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