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返工 簽左一年死約 想解約

2011-03-18 5:24 am
我係搵緊工既畢業生. 最近搵到間IT公司. 仲簽左一年約. 佢地口頭話中間辭職要賠返餘下月數人工
Contract細節如下:
The Conpany shall employ you and you shall serve the Company for a fixed period of 12 months starting from the commencement date of your employment. No termination notice shall be served by either party during the Fixed Period of your employment.

成份contract 冇提過賠錢.
我想問 如果我開工前同佢講唔做. 仲洗唔洗賠足12個月?

回答 (3)

2011-03-28 2:23 am
✔ 最佳答案
答: 合約只節錄部份, 未能窺豹一斑; 回答的準確度, 可能偏差, 希能見諒。 須否賠償對方? 合約生效日期, 是重要的一環。 如果, 合約的簽署日期, 等同生效日期, 那麼, 從簽署這刻起, 違規者, 就須賠償對方的損失。另一方面, 若合約的簽署日期, 不等同生效日期, 只有當員工上班的時候, 合約的法律地位, 才真正開始; 那麼, 在這情況下, 閣下便無須作出任何的賠償 – 縱然, 閣下悔約。
參考: 月光光
2011-03-26 5:10 am
準備定搵過份工啦 ~_~
呢個網唔錯架: www.jobmarket.com.hk/ja10
有好多工揀, 種類又多而家apply job仲有coupon送添

btw, 你又未開始做
咁都冇開始又邊有termination呢~
應該唔駛賠o既
當然啦, 呢個唔係專業意見
祝你好運
2011-03-18 7:37 am
你未曾正式上班的話,不需要向對方作出任何的賠償,

正如對方在正式僱用你之前,與你停止有關合約,也不需要作出任何的賠償。


若再有疑問需要即時得到答案的話,可致電24小時政府熱線1823<勞工處>,便有專人接聽及解答你的所有勞工問題。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52: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17000051KK0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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