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yan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租住單位有古惑仔找業主,好似收數,可點做??
答:基本上債務與你無關,確可以無需理會!
但當然你居於上址,對方不論郵寄或登門追討,受到直接滋擾的必然是你!
你既已將相關情況轉告業主,但對方除表示知道外並未有明確的表示,依你自己的理解是業主似乎並不積極應對和處理!故要自行打算了!
理論上如果覺得受到滋擾,倒不如搬走另覓居所!反正這地方是租來的,又非免租金,那何必要自己擔驚受怕,對日常生活和情緒造成困擾呢?
但要注意跟業主退租時要清楚,要對方書面簽署退租書和承諾無條件退租,以免被對方以你租約未滿追討違約賠償!假若對方拒絕即時提早解除租約,你可以用該地方受到不知名人士滋擾以業主無理會,故並不適合居住為理由去抗辯!
作為業主,他需要保證租客有基本的租住權利!而由於滋擾是針對業主本人而非租客或其他原因,故業主不處理或無法處理致令物業不適宜居住要解除租約,責任在業主,相反租客更可以要求業主作出賠償!(當然這祇是權利,業主會否賠償是另一回事!)
假若基於某些原因你不願在租約未滿前遷居,那祇好自行面對追數的行動!
首先理論上祇要你不怕,實在無需理會對方上門追討!祇要不是非法的收數行動,都不會使用犯法的行為!
其次對方每次上門,你便告知業主並不居於上址,請對方別再滋擾而直接接觸業主(或者直接將業主的聯絡方法張貼在門上,但不要提及業主的個人資料,祇簡單地 X先生/小姐/公司,電話和地址以免觸犯私隱條例)!但當然對方不會輕易信納,故登門之事以後仍會發生!這做法祇希望對方能直接找到目標人物而放棄滋擾你!
第三就是敦促業主處理,這是對方的應有義務!無理由你真金白銀租住他的物業,卻要代他承受被追債的滋擾和代他解決問題吧?
不過老實說,你不論如何處理都必然受到困擾和影響!故依在下之見,還是早日另覓居所了事!萬一業主堅決不理,對方的追討行動升級時恐怕殃及池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