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運輸署對P牌有以下的規定:
倘持有暫准駕駛執照的司機觸犯一次「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即是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第 375 章﹞第 4 條,可令駕駛者被記 3 分或 5 分違例事項,或在這項暫准駕駛執照計劃中所引入的四項限制中任何一項﹞,一經定罪,其暫准駕駛期將 延長 6 個月;
倘持有暫准駕駛執照的司機觸犯一次「嚴重」道路交通違例事項﹝即是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第 375 章﹞第 4 條,可令駕駛者被記10 分或以上的違例事項﹞,或觸犯兩次或以上「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一經定罪,其暫准駕駛執照會即時被 取消。
第一, 你違反車速限制, 測到70km, 扣左4km誤差都仲超成16公里, 可被扣3分, 屬第一次輕微事項. 要加長p牌6個月. 第二, 你同時無掛p牌, 屬暫准駕駛執照計劃中四項限制其中一項, 一經定罪, 兩樣加埋, 你個暫准駕駛執照會即時被取消. 所以你收的, 係傳票, 唔係告票 (就算p牌超速16km第一次都只係收告票, 交罰款, 唔洗上庭), 而你要上庭, 因為係如果定晒你罪, 個官會收你個暫准駕駛執照. 要重新考過.
希望你好彩打得甩其中一條, 咁你就重可以繼續keep住個牌啦.
2011-03-17 19:30:49 補充:
樓下應該唔係太熟睇交通例. 無掛P牌, 係「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 請留意以下運輸署網頁節錄:
倘持有暫准駕駛執照的司機觸犯一次「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即是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第 375 章﹞第 4 條,可令駕駛者被記 3 分或 5 分違例事項,或在這項暫准駕駛執照計劃中所引入的四項限制中任何一項﹞,一經定罪,其暫准駕駛期將 延長 6 個月;
當中的一句 "暫准駕駛執照計劃中所引入的四項限制中任何一項", 其中一項就係要掛P牌.
全部4項包括
(a) 駕駛車輛時,必須在車輛的前面及後面展示「P」字牌﹝若駕駛私家車或輕型貨車時,可在擋風玻璃左邊貼上「P」字牌﹞﹔
2011-03-17 19:30:56 補充:
(b) 駕駛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時不得接載乘客﹝只適用於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的司機﹞﹔
(c) 即使在車速限制超過每小時 70 公里的路段行駛,亦不得以超過每小時 70 公里的車速駕駛車輛﹔及
(d) 在設有 3 條或以上行車線的快速公路上,不得駕駛車輛行駛最右線。
以上任何一樣比人足到, 都係計一次「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
我以前有個FRIEND駕電單車, 唔掛P牌載人, 比警察足到, 一次就釘左牌, 因為佢同時犯左以上兩項暫准駕駛執照計劃中的限制.
2011-03-17 19:33:21 補充:
雖然係壞消息, 但你一定要知差人係比傳票你, 唔係告票. 所以唔係單單罰錢同加P牌期咁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