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無掛p牌超速

2011-03-16 4:29 am
我個次行個度行 50km(我真係唔知,啱啱過迴旋處落斜), police 話我行70km(當時就咁講)﹐封傳票話我行66km, 好在我無過p牌仔既限制70km

個police話我無掛p,我只係跌左(我用既係吸盤個隻p牌),我仲即時拎俾個sir睇,個封傳票話我無掛p牌

咁點算? 我想問我既後果會點?

回答 (3)

2011-03-16 10:11 pm
✔ 最佳答案
運輸署對P牌有以下的規定:

倘持有暫准駕駛執照的司機觸犯一次「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即是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第 375 章﹞第 4 條,可令駕駛者被記 3 分或 5 分違例事項,或在這項暫准駕駛執照計劃中所引入的四項限制中任何一項﹞,一經定罪,其暫准駕駛期將 延長 6 個月;

倘持有暫准駕駛執照的司機觸犯一次「嚴重」道路交通違例事項﹝即是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第 375 章﹞第 4 條,可令駕駛者被記10 分或以上的違例事項﹞,或觸犯兩次或以上「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一經定罪,其暫准駕駛執照會即時被 取消。

第一, 你違反車速限制, 測到70km, 扣左4km誤差都仲超成16公里, 可被扣3分, 屬第一次輕微事項. 要加長p牌6個月. 第二, 你同時無掛p牌, 屬暫准駕駛執照計劃中四項限制其中一項, 一經定罪, 兩樣加埋, 你個暫准駕駛執照會即時被取消. 所以你收的, 係傳票, 唔係告票 (就算p牌超速16km第一次都只係收告票, 交罰款, 唔洗上庭), 而你要上庭, 因為係如果定晒你罪, 個官會收你個暫准駕駛執照. 要重新考過.

希望你好彩打得甩其中一條, 咁你就重可以繼續keep住個牌啦.

2011-03-17 19:30:49 補充:
樓下應該唔係太熟睇交通例. 無掛P牌, 係「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 請留意以下運輸署網頁節錄:

倘持有暫准駕駛執照的司機觸犯一次「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即是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第 375 章﹞第 4 條,可令駕駛者被記 3 分或 5 分違例事項,或在這項暫准駕駛執照計劃中所引入的四項限制中任何一項﹞,一經定罪,其暫准駕駛期將 延長 6 個月;

當中的一句 "暫准駕駛執照計劃中所引入的四項限制中任何一項", 其中一項就係要掛P牌.
全部4項包括

(a) 駕駛車輛時,必須在車輛的前面及後面展示「P」字牌﹝若駕駛私家車或輕型貨車時,可在擋風玻璃左邊貼上「P」字牌﹞﹔

2011-03-17 19:30:56 補充:
(b) 駕駛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時不得接載乘客﹝只適用於電單車或機動三輪車的司機﹞﹔

(c) 即使在車速限制超過每小時 70 公里的路段行駛,亦不得以超過每小時 70 公里的車速駕駛車輛﹔及

(d) 在設有 3 條或以上行車線的快速公路上,不得駕駛車輛行駛最右線。

以上任何一樣比人足到, 都係計一次「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


我以前有個FRIEND駕電單車, 唔掛P牌載人, 比警察足到, 一次就釘左牌, 因為佢同時犯左以上兩項暫准駕駛執照計劃中的限制.

2011-03-17 19:33:21 補充:
雖然係壞消息, 但你一定要知差人係比傳票你, 唔係告票. 所以唔係單單罰錢同加P牌期咁簡單.
2011-03-17 9:11 pm
無掛P牌罰$450不用扣分;超速15-30罰$450扣3分,P牌扣3分或5分都屬一個輕微,即你一共要罰$900與及P牌要延期半年。



至於P牌你有掛,不過阿sir照charge,你可以嘗試向交通部抗辯的,不過機會不大。
2011-03-16 9:10 am
若發生意外,保險公司不作賠償。但你伙發生任何意外係會P牌到期日 extand半年P牌,會有信通知,注意你要自行到任何本港運輸署通知運輸署比45元extand半年(1年費因為要90元,所以半年45元)但extand后再犯任何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例如:超速一倍的話,法例寫明有可能吊消臨時駕駛執照(個法例寫到無棱兩可,因為佢真係寫有可能,唔係本人講有可能。)亦須要重考,若因犯嚴重道路交通違例事項,如瘋狂駕駛,非法賽車、不小心駕駛、危險駕駛、酒後駕駛或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定罪而一次過扣十分的話要須重考,無須延期。 暫准駕駛執照的持有人成功完成某種類汽車的暫准駕駛期後,才可申領該種類汽車的正式駕駛執照。持有暫准駕駛執照司機在暫准駕駛期內駕駛有關汽車所觸犯道路
交通違例事項的次數及性質,將影響對其表現的評核,具體來說 :(a) 倘持有暫准駕駛執照的司機觸犯一次「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即是根據《道
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第375章)第4條,可令駕駛者被記3分或5分的違例事項,或在這項暫准駕駛執照計劃中所引入的四項限制中任何一項),一經定罪,其暫准駕駛期將延長6個月;(b) 倘持有暫准駕駛執照的司機觸犯一次「嚴重」道路交通違例事項(即是根據《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第375章)第4條,可令駕駛者被記10分或以上的違例事項),或觸犯兩次或以上「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一經定罪,其暫准駕駛執照會即時被取消。


收錄日期: 2021-04-12 11:13: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15000051KK01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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