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香香港公司的註冊

2011-03-16 2:11 am
請問辦理 " 非香香港公司的註冊" 時,是否必須 提供/委任 秘書?

回答 (3)

✔ 最佳答案
如果你的海外公司的註冊地沒有要求需要公司秘書而你又沒有委任(e.g. BVI company), 那麼你便不用在N1 form內填公司秘書的資料; 但是, 所有非香港公司在香港註冊時, 必須委任最少一位居於香港的授權代表, 所以其實係變相委任了一位"公司秘書"...

P.S. 法團的香港授權代表只能是(1) 律師法團; 或(2)會計師法團

http://www.cr.gov.hk/tc/faq/faq09_a.htm

http://www.cr.gov.hk/tc/forms/docs/n1_sample-c.pdf
2011-03-16 7:58 pm
謝謝, 明白了~^^~
2011-03-16 4:57 pm
你可以參考香港公司法例第32章第333節有關非本港註冊公司登記所需提交資料:秘書資料必須提供﹝如果在當地法律需要嘅話!﹞
當地如果無法例要求必需要秘書就唔使專登委任一個!
至於授權代表就可以係香港居民或法團﹝請參考第333節!﹞
僅供參考!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52: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15000051KK0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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