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情緒問題/警察問題

2011-03-15 5:10 am
我有個情緒有嚴重問題的家人,佢成日害怕唔見嘢,最近佢唔見左過期嘅急救證書同過期有相青年中心會員證,佢成日怕如果比人攞左去犯罪然後擺低係犯罪現場,警察攞到查都唔查會一口咬定話佢犯罪,其實d警察會唔會係咁,我家人亦都係醫院精神科覆診左3年,情況都無改善,我應該點做,佢真係好辛苦,好多過期證件同物品都唔敢拋,連睇精神科都唔得,可以點做

回答 (3)

2011-03-15 9:35 pm
✔ 最佳答案
唔見証件問題, 其實按正常唸法都知唔會有事, 一來香況警察係會查案架, 亦會有科學監証, 所以唔會話O係出事現場有你証件就話係你做. 二來O係出事時間你都一樣可以有時間証人証明到你唔O係現場架嘛 !
你應該要解釋俾佢聽.

仲有, 如果係過期証件, 而又無用的話, 你剪爛佢咪掉得囉. 唔駛唔敢掉架 !

如果你仲係怕既, 咪剪爛後分開幾次掉, 就唔駛怕人地會拾咗佢啦 !

另外, 佢情況似係成人咩都會驚既人, 呢D 係焦慮症狀, 你要將情況同醫生講, 醫生會按情況決定佢需唔需要再加大藥既分量.

仲有, 呢D 情況病人通常都未必識得講, 所以你最好陪佢一齊去, 將情況講俾醫生知.

最後一個問題, 情緒問題既病人, 其實藥物對佢地係其中一個扶助, 想有大既果效 & 無咁易復發的話, 最好係做心理輔導. 輔導員會同佢一齊探討佢既唸法, 佢既問題, 並且會用行為治療幫助佢糾正一D 佢唔岩既唸法 OR 行為.

你可以覆診時問醫生, 叫佢俾相關資料俾你.

另外, 出面亦有好多慈善機構有呢D 服務架 !

如果再有其他問題, 或需要我俾D 心理輔導機構資料的話, 可以EMAIL 俾我.
2011-03-15 6:08 am
佢小時候受個遭人冤枉的傷害,警察唔信警察一口咬定,無辜遭警戒,當時佢15歲,直到現在27歲都無好轉,我家人亦都係醫院精神科覆診左3年,情況都無改善,我應該點做,佢真係好辛苦,好多過期證件同物品都唔敢拋,連睇精神科都唔得同佢食緊抗抑鬱藥同鋰劑,可以點做,有咩治療方法
2011-03-15 5:28 am
你家人可能有焦慮症
全稱焦慮性神經症,是以反覆並持續的伴有焦慮、恐懼、擔憂、不安等症狀和植物神經紊亂的精神症障礙。

可先讓他了解無罪推定原則(英文:presumption of innocence),
不會一口咬定話佢犯罪,
無罪推定原則意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被控告者無罪」。無罪推定原則是現代法治國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項重要原則,是國際公約確認和保護的基本人權,也是聯合國在刑事司法領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標準之一。

治療可以採取一些解釋性的心理療法,心理治療對於治癒或舒解患者的焦慮症狀是極其重要的。但是藥物治療也和重要。目前所使用的藥物主要有鹽酸帕羅西汀、鹽酸氟西汀等等。放鬆練習:腹式呼吸+放鬆冥想、肌肉放鬆練習認知行為治療:直接面對恐懼之身心狀態,認知此症不會死也不會瘋,症狀達到峰值後會下降,逐次減敏後而重回正常生活品質團療:配合藥物與非藥物治療,並由病友間分享各自經驗的全面性治療(台灣有健保給付)
行為認知治療:透過意象鬆弛練習(如有意識、有計劃地發白日夢)來達到減壓的效果[1],紓緩病因。森田療法:目前學術界普遍認為,森田療法治療恐懼症具有良好的效果。其主張:不問癥狀,不問過去,要求患者行動轉變性格,照健康人那樣行動,遵循現實原則,不去追究過去的生活經歷,而是引導患者把注意力放在當前。對一切情緒思維等癥狀順其自然,徹底接受不拮抗不交互。這樣恐懼性情緒不用我們主觀壓抑就會大大緩解。
參考: WIKIPEDIA.ORG

收錄日期: 2021-04-26 18:08: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14000051KK0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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