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
牧師及教友心目中的又真又活的神與一般正常人所認為又真又活的定義是否有具大差別 ?
何謂又真又活的神 ?
在教徒來說, 又真又活的定義是什麼 ?
在一般正常人來說, 又真又活的定義是什麼 ? 是不是有巨大的差異 ?
另另外
教徒認為三位一體神無需盡力用一切可行的方法及一切資源去盡心盡力救人都算是愛人及非常公義
但對於一般正常人來說
不盡責任及胡亂地燒人絕對不是公義的行為
想問, 要做一個三位一體神教徒, 為什麼及是不是對事物的定義及理解必需要與一般正常人不同 ?
才可以成為信三位一體神的教徒--即一般社會上稱的 三一神教新教徒 ?
我想成為一個新教徒, 是否首先必需放棄一般正常人對這些事物的理解及
定義轉而肯定認同新教徒的定義才可以MA ?
明不明白本題想問什麼 ?
就是想問在例如以上所舉出的例子上, 要成為新教徒得著救恩而死後上天堂的話, 必需配合新教徒作出改變MA ?
MUST 認同新教徒對事物的定義才可以 MA?
我如果不能認同, 我可以成為新教徒而在現世受三一神的祝福及死後上天堂嗎 ?
我可以成為新教徒而得著三一神的救恩嗎 ?
請回答問題重點有2點
即是第一點問
新教徒對又真又活的神的定義是什麼 ?
第二點
三位一體神或耶和華無需盡力用一切可行的方法及一切資源去盡心盡力去努力救人, 這樣算不算是愛世人及對世人己經非常公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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