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例你會怎麼解釋4

2011-03-10 9:12 pm
甲乙二人都很討厭丙,一直想把丙殺掉,但甲的膽子很小,
只敢想不敢做,而乙的膽子比較大,已經決定要去把丙幹
掉,就在甲要出門找丙的時候,乙打電話給甲,要求甲去把
丙幹掉。 請於刑法總則、分則內具體解答
更新1:

(((((((((((((((((((((((((((((((((題目更正一下)))))))))))))))))))))))))))) 甲乙二人都很討厭丙,一直想把丙殺掉,但甲的膽子很小, 只敢想不敢做,而乙的膽子比較大,已經決定要去把丙幹 掉,就在乙要出門找丙的時候,甲打電話給乙,要求乙去把 丙幹掉,乙也真的把丙幹掉了。 請於刑法總則、分則內具體解答

更新2:

意見的二個人思考方向是對的 看你們誰要先把解答po上來

回答 (4)

2011-03-14 7:27 am
✔ 最佳答案
教唆行為乃指被教唆人本無犯罪之意思,因受其教唆而實施犯罪行為為成立要件之意。而教唆行為作為之方法包括利誘、言詞激將、請求、指示或其他方法。

乙本來就有犯罪的意思,甲應該不成立教唆犯。和樓上的答案一致。


若甲與乙參與事前謀議者,而推由乙實施殺人行為,甲則為共謀共同正犯。

2011-03-13 23:27:28 補充:
教唆行為乃指被教唆人本無犯罪之意思,因受其教唆而實施犯罪行為為成立要件之意。而教唆行為作為之方法包括利誘、言詞激將、請求、指示或其他方法。

乙本來就有犯罪的意思,甲應該不成立教唆犯。

若甲與乙參與事前謀議者,而推由乙實施殺人行為,甲則為共謀共同正犯。
2011-03-23 5:14 am
管見以為,乙本有殺人之犯意,並非由甲所惹起,而依據所謂犯罪支配理論,甲亦無支配地位,所以甲應論以故意殺人既遂罪的幫助犯,屬於精神上的幫助犯。既然已經有標準答案,我就不多作論述,僅供參考!
2011-03-11 4:47 am
難怪一開始的題目看不懂...

甲 <---教唆殺人犯

乙<----殺人正犯

不過有爭論的是,乙的殺人犯意是否是因甲的教唆形成,如果不是,那甲教唆犯不成立!
2011-03-10 11:31 pm
這不需要具體的解答,只要是殺人都是犯法,而且會受到法律制裁,想清楚在做?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7:0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10000010KK02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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