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或 rainbow)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先就你的問題作出回應!
1. 申請破產需要多少元?!
答:自行申請破產的費用是 $9,695元!委託律師樓代辦約需多三至五千元的費用!
2. 申請破產必須去律師樓申請嗎!? 或是有其他方法? 什麼方法最快?!
答:不一定要委託律師,可以自行到破產管理署辦理!其實自行申請反是最快的方法,因為委託第三方單是文件來往經已費時失事!
3. 申請破產需要多久!? 上網查資料便說個多月,真的!?
答:要視乎情況而定!因破產管理署要完成審查個案才會轉交高院頒布破產令,而每個個案的債務、資產、債權人數目都不盡相同,加上破產管理署和法庭的工作流程不一,故不能一概而論!
但平均計算和個人申請破產經驗,由申請至頒下破產令,約需兩至三個月!但理論上無需待破產令正式頒布,追數的行動都會中止!
因為按破產法例規定,已申請破產者未得到破產管理署長的同意,是不能私下向任何人還款,違者收授雙方都違法!
4. 申請破產期間如何追數公司說已經申請破產?是有任何文件証明嗎!?
答:祇要破產管理署接受破產呈請,即收取上述 $9,695元的費用和破產申請人在署方職員面前宣誓,便已經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到時署方會有一份申請破產文件的副本交給申請人,理論上祇要向債權人出示這份文件,對方知道而正式進入破產程序便會中止收數行動!
5. 如何面對收數公司的極騷擾性手法!?
答:基本上銀行或持牌財務公司不會以非法的手段追數,而且他們當知道債務人申請破產後,通常都會即時停止收數行動!因為他們知道在法例所限,收到錢都無用兼違法!
如確受到滋擾,可以報警處理!警方會以債務糾紛去推搪你,但你要向警方表明並無借貸,欠債人亦非在上址居址!故對方屬滋擾你們,警方會受理!
6. 我實在等不到個多月的時間,實在極騷擾,有任何方法嗎!?
答:基本上無任何方法!惟一方法就是搬走,如無法搬走那祇好硬著頭皮別管他們!
你們並無欠債為何要怕對方呢?當然假若對方是非法的大耳窿則另作別論!
7. 因為媽媽準備跟爸離婚,而可以在申請破產離婚嗎!? 或是一同處理較好!?
答:離婚與否分別不大!首先香港債務祇管個人,祇要配偶家人無簽署作為擔保人,便無需代債務人償債!這情況離不離婚都一樣,不會因為未離婚而要代還債務!
8. 而破產是爸爸的事,會否影響我們的生活或影響我們?!
答:基本上令尊破產是他自己的事,跟你們絕無關係!除了跟你們聯名持有的資產外,因如他申請破產,依例要將聯名持有的資產中他名下應佔的部分充公償債!而其他配偶家人名義持有的財產不受影響!
9. 爸爸是公屋的屋主,破產後會影響公屋嗎!?
答:不會!房署無規定破產者不能成為公屋戶主,在下正正是破產期間才獲配公屋成為戶主!
而假設令雙親真的離婚,依你們的個案可以將公屋戶主轉給令慈所有!
由於不知何故最近無法於補充資料欄內加上資料,故所有補充將於意見欄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