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基督教信仰,先天殘障者又會是神的恩典嗎?
這是很好的問題
使我們知道神是公平公義的
1.人若只有七八十年的一生,則
先天殘障,不會讀書,相貌醜陋,冤枉早死,運氣不佳,多災多難者,都能說,神不公平,
2.但是,人若是永存的,這七八十年的不幸,比起以後永恆的幸福,就不足介意了,
有幾點要解釋一下,
(1)人的永存,不是說,人今生不死,而是說人裡面那個會思考,作決定的人,是永存的,外面的身體,好像衣服,可以換掉,
(2)人的永存,有必然的需要,因為今生今世有很多冤情,不公義的壞事,所以公義的神,要為人平反,報應哪些惡人,
來9:27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請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1030802271
人來到世界上的目的是什麼?
有詳細解釋
(3)然而神公義審判的標準,無人能通過,所以神為人預備救恩,因為神愛人,
3.先天殘障者,只要今生接受神的救恩,今生努力,就能在七八十年去逝之後,進入神永恆的天國,
來1:8論到子卻說:“神啊!你的寶座是永永遠遠的,你的國權是正直的。
彼後1:11這樣,必叫你們豐豐富富地得以進入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永遠的國。
4.神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
啟21:4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神是公平的,因為七八十年,無法與’永恆’相比,應該可以忽略,這本來就是一個不公平的世界,重點是,人是否願意決定接受神愛心的救恩禮物呢?若不接受,縱然七八十年富足順利,卻在永恆裡受苦,當然算無福之人,
福﹔解拆看,人有一口田,旁邊有神,就是福了,很奇妙,
路16:19“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路16:20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路16:21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路16: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
路16:23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
路16:24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
路16:25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路16:26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路16:27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路16:28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路16:29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路16:30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路16:31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路17:1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路17:2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
神不但管理來生永恆
神也管理今生,看顧我們
信靠神
願神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