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應收帳款遲還錢而引致的利息收入屬於因貿易而引致的收入,屬貿易收入 (Trading Receipt),所以不可以免稅。
利息收入只限從銀行及合資格財務機構因存款所收取的利息收入,才可以免稅。
詳情可以參考 (豁免利得稅(利息收入)令):
http://www.hklii.org/hk/legis/ch/reg/112T/s2.html
如果你收到的利息不是由應收帳款遲還錢而引致的利息收入,而是由非貿易原因 (例如一些資本性 (Capital Nature) 的暫時貸款或借款) 而引致的利息收入,而你又有足夠文件證明該筆收入屬資本性質 (Capital in Nature) ,而不是由於經營貿易而引致的利息收入,才有可能免稅。
然而,這牽涉到香港稅務條例,需要有相關的稅務知識及經驗,才可以決定。如你現實中遇到這些問題,建議你找相熟的執業會計師或稅務專家商談及詢問一下他們的意見,切忌自己擅自以為可以免稅或以為等同於 "利息收入",便在應評稅利潤 (Assessable Profits) 扣取這筆利息收入。
如再有問題,歡迎再問或電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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豁免利得稅(利息收入)令
2011-03-09 21:56:43 補充:
順帶一提: 如果該筆引致利息收入的存款,是因貸款、備用信貸等原因而已抵押 (Pledged) 給銀行,根據豁免利得稅(利息收入)令中第 (2) 條,該筆已抵押的存款 (Pledged Deposit) 所引致的利息收入,便不可以免稅,而需要計入應評稅利潤之中,即需要抽稅。
http://www.hklii.org/hk/legis/ch/reg/112T/s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