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文的、推文的全都有事/租屋糾紛PO網 18大學生連坐挨告

2011-03-08 9:45 pm
今天看到了這篇新聞:
貼文的、推文的全都有事/租屋糾紛PO網 18大學生連坐挨告
網路貼文租屋衍生糾紛,中正大學「十八條好漢」被告,連外國網友也遭殃。中正大學學生因房屋修繕問題,上網貼文指介紹人態度不佳,介紹人發現後認為妨害名譽,連文章下方推文(推薦這篇文章)的學生一起告,第一波共告十八人。房屋介紹人認為妨害名譽中正大學一名孫姓學生在中正大鎮社區租屋,他說,去年暑假在築夢園BBS上看到崔先生代房東貼的租屋廣告後租屋,後來發現馬桶不能沖水,第四台壞了,因廣告中崔某有「本人並將負責同學租屋期間內一切器材之保修維護」事項,因此打電話給崔某,但崔某卻要學生自行處理,收錢前後態度差異大,才會在一月時張貼文章提醒同學小心。崔某上網發現,認為自己不是房東,僅是介紹人,也打給房東轉達學生需求,學生貼文嚴重妨害他的名譽,因而提告。加拿大網友:把訴狀寄來崔某並非僅告孫姓學生,被告陳姓同學說:「只是在文章下方按推薦這篇文章,這樣被告也太誇張了!」該系列文章引發討論,崔某還貼文:「非常關注版友之推文,且在案發後一直坐在PC前釣魚…」又引發網友回應推文,崔某收集欲提告人數已近三十人。自稱來自加拿大卑詩省的網友Wuluke因推「扣分:噓文也好」,將被崔某提告,他請崔某「將訴狀提交到加拿大卑詩省溫哥華地方法院網路法庭」,昨天又貼文「中正大學優良房東獎」,將獎項頒發給崔某,引發學生熱烈響應。學生道歉 提告人不願和解孫姓學生說,之前有貼文道歉,前晚被告十八人到嘉義市新南派出所要和崔某和解,但自己才剛開口「崔先生,我那篇文章…」,就說自己曾是司法單位出身,然後氣沖沖離開。中正校方表示,已和崔先生聯繫過,但他不同意和解,由於是走法律途徑,學校僅能從旁協助。崔先生說,已走上法律途徑,不發言,目前僅告十八位,不知Wuluke「幹嘛這麼急?」對反諷文章表示將看內容再處理。孫姓學生的房東則希望雙方能和解。請問一下這樣為什麼會被告呢崔先生當初在租屋時已經說明會「本人並將負責同學租屋期間內一切器材之保修維護」事項但事後卻要學生自行處理,收錢前後態度差異大,才會在一月時張貼文章提醒同學小心。常在網路上看到許多美食文章然後真的去吃才發現根本不好吃但也曾看過網友把吃到不愈快的經驗寫在部落格上就被告了請問一下這樣真的會被告嗎?我總覺得這種人很正值啊很坦白的細說那邊服務不好或是餐點不佳希望餐廳能夠改善,但為何這樣都會以嚴重妨害名譽提告呢他們寫得都是事實,為何會被以嚴重妨害他的名譽提告啊!我真的很不解
更新1:

其實我想問的很簡單 每個人去消費都不太希望自己受騙 店家的東西好吃或是住宿品質很棒,那當然大家願意介紹或是在去消費 但有時候店家的東西真的標榜很棒或是品質優良 但是實際去消費後才發現根本慘不忍睹 舉例我朋友去某購物頻道買了南部的五星級住宿卷3千多 但實際在去住才發現是旅店而且進門霉味很重,洗澡也沒熱水 當遇到這樣能上部落格實際寫出來嗎 畢竟那都是事實沒有加油添醋 畢竟也不太希望有太多受害者被騙 所以一直很想問 很多人都會推薦那邊不錯吃不錯住之類的 但是推薦那邊不好等等會出事情嗎

回答 (5)

2011-03-08 11:44 pm
✔ 最佳答案
1.提告是那個崔先生的權利

他覺得他們說的不是事實.....他可以提告

沒有人或法律 可以阻攔一個人提告

告訴成不成立 是檢察官或法官的判斷

兩者並不同

2.若只是批評 並無逾越批評的門檻 用字遣詞 沒有情緒性污衊性用詞

要成立會比較難

通常會成立 是內文用了不該用的辭彙

所以要批評當然可以

但問題是 用字上千萬要小心

不然就算是事實 也會有問題

3.在我們無法看到完整內文的情況下

無法評判他告訴成立機率是否很高

但告 是每個人的權利

所以 若對方可找到相關法條可告

警方一定就得受理

不能拒絕






2011-03-10 04:15:18 補充:
只是陳述事實 在刑法311條有規定 是可以免罰的

但問題是 再表達時的文字 不要逾越當時狀況

也不要有太過分攻擊性的批評

至少在於對方要告你的勝算 就不會高

這其中的分際非常微妙

如何處理就考驗每個人的智慧了
參考: 法律書籍與自己, 自己
2014-08-21 8: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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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9 1:47 pm
我總覺得??

大家都很喜歡把自己當作法官!!誰對誰錯應該由法官決定吧??

雙方立場不同而已!!同學們發表自己意見那很好ㄚ!!只是有沒有想過??

崔先生是靠此賴以生計!!沒有名聲誰要養他??

他的作法是對是錯不是當事人很難評斷!!

學生何錯??

雙方都沒錯!!立場不同而已!!就不要把問題攬在自己身上!!讓法官傷腦筋吧!!

法官抱歉!!您辛苦了!!
參考: 網路搜尋--上新宅捷修
2011-03-09 2:37 am
所以啦~以後租屋前要先問問房東或介紹人他是不是法律出身的(笑
2011-03-09 12:34 am
有人提告法院就要受理
至於會不會成立
就看法官怎認定
所以.....網路上用詞....請謹慎點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7:4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08000010KK0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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