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曆變法同熙寧變法既推行目的﹑內容同失敗原因

2011-03-08 4:32 am
我想知慶曆變法同熙寧變法既推行目的﹑內容同失敗原因既異同

回答 (2)

2011-03-08 4:57 am
✔ 最佳答案
慶曆變法推行目的:范仲淹等人綜合多年來的經驗,於九月將《答手詔條陳十事》(即《十事疏》)奏摺呈給宋仁宗,作為改革的基本方案。朝廷表示贊同,並頒發全國。
內容:澄清吏治明黜陟:改革文官3年一次循資陞遷的磨勘法,注重以實際的功、善、才、行,提拔官員,淘汰老病愚昧等不稱職者和在任犯罪者。抑僥倖:嚴格恩蔭制,限制中、上級官員的任子特權,防止權貴子弟親屬壟斷官位。精貢舉:改革貢舉制,令州縣立學,士子必須在學校學習一定時間方許應舉。改變專以詩賦、墨義取士的舊制,著重策論和操行。擇長官:慎選地方長官,由中書、樞密院慎選各路、州的長官。由各路、州長官慎選各縣的長官,擇其舉主多者儘先差補。均公田:重新規定官員按等級給以一定數量的職田,調配給缺乏職田的官員,以「責其廉節」,防止貪贓枉法。 富國強兵厚農桑:由政府幫助人民興利除害,如開渠河、築堤堰。修武備:主張恢復府兵制,先從近畿實行在漸及諸路。減徭役:主張省併戶口稀少的縣邑,以減其地人民的傜役。 厲行法治重命令:針對朝廷過去頒布的法令「煩而無信」的弊病,提出朝廷今後頒行條令事先必須詳議,「刪去繁冗」審定成熟後再頒行天下,一旦頒行,必須遵守,不得隨意更改,否則,要受到懲處。推恩信:即廣泛落實朝廷的惠政和信義。主管部門若有人拖延或違反赦文的施行,要依法從重處置。除此之外,必須向各路派遣使臣,巡察那些應當施行的各種惠政是否施行。這樣,就不會發生阻隔皇恩的現象了。失敗原因和影響:由於十事疏強調澄清吏冶,對官吏和商人構成威脅。守舊派朝臣習於茍安,反對新政,宰相范仲淹被迫自行引退。慶曆新政最終以失敗收場。新政失敗後令宋朝的積貧積弱局面更甚而慶曆新政更影響王安石的熙寧變法,令熙寧變法缺少吏治的澄清。


熙寧變法既推行目的:
北宋時期,大臣王安石發動的旨在改革北宋建國以來積弊的一場改革。新法立意雖好,但並未處理好具體實行的問題以及與與反對者的關係,於是與反對者間長期反覆地爭鬥,大致處於被批評的局面,但是一些具體措施還是保留了下來。
內容經濟方面經濟方面制置三司條例司: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募役法:方田均稅法:市易法:軍事方面保甲法裁兵法置將法保馬法軍器監法
教育方面太學三舍法貢舉從各項經濟上改革內容可以看出,王安石的新法規模甚大,其中理財方面最為重要,只可惜實行上反而成效一般,受到時人抨擊。平情而論,王安石變法遭到失敗,不能完全推到守舊派反對上,他的政策和做法都值得檢討。下列可就五方面論之:政策未能對症下藥——王安石鑑於慶曆新政的失敗原因在於官僚集團的反對,改革不及於官僚體制——因此王安石的變法所針對的只是皮毛,遠未到核心問題——支出太多,而支出太多則是因為冗官。,財政問題解決不了。但王安石的改革非但不是針對支出太多問題,反而是以增加國庫收入為主,如此則不能解決財困。又如軍事改革也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並非針對到宋朝的軍事死穴——強幹弱枝,重文輕武政策。政策本身之缺點——如青苗法之實行,與理想相去懸絕。如果貧困民戶自願請貸官錢,尚有可說,但實際上是地方官強迫農民五家互保後在逐家派定數目,稱為散青苗,地方官為了保障秋後本息全部收回,散派的對象是中上之家而非貧下之戶,蓋怕貧下戶無力償還,這還談什麼惠民呢?而青苗法中要收取利息二分,即是百分之二十,這數目是一般平民所不能負擔的。托古改制——王安石說他的新法皆出於先王及孔子遺訓,以塞反對新法之人的口,如將青苗法比之「周禮」之泉府;免役法本之於「周官」的府史胥徒,王制之庶民在官祿足以代其耕;保甲法比於先王之農為兵,市易法比於漢之平準。古今風俗不同,環境各異,源於古制的新法,未必一切都合時合宜。剛愎自用——王安石性剛,與神宗議論國事,有所抗辯,聲色俱厲,神宗每為之改容聽納。創行變法之初,司馬光曾致函叫他不要用心太過,自信太厚,王安石覆書抗議,深不以為然,二人本是極要好又互相推重的朋友,從此畫地絕交。任用非人——王安石不樂聞逆耳之言,但喜歡聽人恭維和奉承話,於是投機份子章惇、呂惠卿、李定之流,曲意迎合,因緣重用,遂使新法的推行變質。法

2011-03-08 5:42 am
http://www.china10k.com/trad/history/5/52/52.htm
1. 推行目的
北宋由於一建國即推行「強榦弱枝」政策,造成積貧積弱局面:對外軟弱無能,屢受外敵進侵;對內吏治敗壞,冗官冗吏充斥。有識之士深以為憂,遂生改革弊政之議。范仲淹即為其代表人物。
北宋自范仲淹推行新政失敗後,積貧積弱的情況依舊,為改變這種局面,另一次改革遂應運而生。這次變法的主持人為王安石。

2. 失敗原因
新政屢遭保守朝臣及既得利益者的阻撓,新政雖切中時弊,亟應行之,然朝中守舊大臣群起而攻之,其中不乏有影響力的人物,故兩次變法皆以失敗而告終。
http://www.china10k.com/trad/history/5/52/52z/52z03/52z0303.htm
慶曆新政
慶曆新政是宋仁宗慶曆年間的一次改革,因領導者為范仲淹,故又稱范仲淹改革。宋仁宗時,官員數量驟增,土地兼併加劇,國內危機不斷加深。與此同時,遼與西夏軍隊不斷對宋侵擾,歲幣和軍費開支有增無已,國家財用日絀。因此,官僚士大夫中不斷有人提出革新主張。慶曆三年(1043年)九月,參知政事范仲淹等人提出:明黜陟、抑僥倖、精貢舉、擇官長、均公田、厚農桑、修武備、減徭役、覃恩信、重命令等十條改革方案,稱為《十事疏》。其目的在謀求整頓官僚機構,增強北宋國力。宋仁宗採納范仲淹等人的革新主張,著重對吏制、職田、科舉、學校、賦役等進行改革。但新政因觸犯了一些貴族官僚的特權,遭到激烈反對。革新派范仲淹、富弼、余靖、尹洙、歐陽修、蘇舜欽等被誣為朋黨,遭到排擠。新政施行僅一年,即以夭折告終。

http://www.china10k.com/trad/history/5/52/52z/52z03/52z0304.htm
王安石變法
北宋時,王安石主持了一次改革。北宋中葉,內憂外患,積貧積弱,社會出現衰敗的危險局勢。嘉祐三年(1058年),時任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誥的王安石上萬言書,提出對宋朝法度進行全面改革,以扭轉危局。但宋仁宗未予採納。宋神宗趙頊即位後,決意支持王安石進行改革。熙寧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翌年又被授以宰相之職,開始制定和推行新法。其新法實施的重點是經濟和軍事,目的是富國強兵。當時,制定的經濟新法有農田水利、青苗、免役、均輸、市易、免行錢、方田等法。有關軍事的有保甲法、將兵法、保馬法等。與此同時,對科舉和學校教育制度也進行改革,設立三舍法,頒行《三經新義》為教材。新法推行之初頗見成效,但由於反對變法的守舊派,在兩宮太后等皇親國戚的支持下,極力阻撓和破壞,使王安石罷相,變法難以繼續下去。元豐八年(1085年),神宗死,守舊派執政,新法被完全廢止。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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