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如果你是有3個月試用期:
1)工作未滿1個月,雙方終止僱傭合約,不需要任何通知期或任何代通知金。
2)工作已滿1個月,但不足3個月,雙方終止僱傭合約,需要最少7日通知期或7日代通知金。如果僱員合約註明在該段期間離職需要1個月通知期的話,也需要依據合約內容,即是1個月通知期,當然,通知期是多少,也要尊重合約精神,除非有關的僱傭合約違反了現行的香港勞工法例,有關的條款便會自動失效。
3)工作已滿3個月,雙方終止僱傭合約,一般需要1個月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如果僱員合約註明在該段期間離職需要7日通知期的話,也需要依據合約內容,即是7日通知期,當然,通知期是多少,也要尊重合約精神,除非有關的僱傭合約違反了現行的香港勞工法例,有關的條款便會自動失效。
資料來源: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8.pdf
(參考:終止僱傭合約的通知期或代通知金 表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