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我可以告他人蔘攻擊嘛?

2011-03-06 6:02 am
我姐叫許齡之,
有時候聊到我的綽號
就會講到我姐的名字很特別
然後就叫我許人蔘= =
重點來了
隔天他不知道從哪生出人蔘
狂砸我= =
這樣我可以告他人蔘攻擊嘛 ?

回答 (7)

2011-03-06 10:19 am
✔ 最佳答案
刑法第309條就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及第310條第1項第2項就誹謗罪及加重誹謗罪「1.意圖散布於眾,而指謫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2.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之處罰定有明文。

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妨害名譽:
網路上發表不實言論,辱罵他人等行為,侵犯他人權益,妨害他人名譽,可能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這種行為以在網路上假冒他人名義徵求性伴侶、一夜情人及公布他人電話號碼的案例最多。上網冒用他人名義張貼信件,可能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罪,而散佈不實流言妨害他人名譽可能觸犯刑法妨害名譽罪。刑法第 277 條 (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8 條 (重傷罪)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 279 條 (義憤傷害罪)
當場激於義憤犯前二條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但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282 條 (加工自傷罪)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傷,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傷害之,成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83 條 (聚眾鬥毆罪)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下手實施傷害者,仍依傷害各條之規定處斷。
第 284 條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希望對你有幫助了唷:)
參考: Yahoo+
2011-03-07 7:57 am
丟我不是打我 誰會想到要賣錢阿
2011-03-07 1:47 am
人蔘攻擊?對方用人蔘打你嗎 ^^
2011-03-06 9:01 am
==" 可以也用很多的人蔘攻擊我嗎....... 我好想被人蔘攻擊
這樣我就可以拿去賣錢

2011-03-10 01:04:59 補充:
妨害名譽罪很重視一點,就是對方的行為是否具備惡意動機意涵,倘若僅係與妳開玩笑或嬉鬧的情況下,縱使在公開場合,不特定人也會覺得姐妹在嘻鬧而不會造成你評價的任何貶損,與要件根本就不相符。所以刑事犯罪防治大大才會回答對方沒有惡意動機。

至於貼法條人人會貼,但會不會去活用它..........=="......很多人貼了也不會用它!
2011-03-06 6:17 am
不行唷
因為這個很明顯並沒有侮辱的故意
雖然侮辱並沒有限制手段
但起碼主觀上要有故意使人不堪的輕蔑意思
我並不認為這個有人身攻擊的情狀
2011-03-06 6:09 am
應該是可以
但他畢竟還是妳姊姊,用說的和他試試看
再不行就和妳爸媽告狀吧~
我小時也被我姐姐欺負
參考: 自己的想法
2011-03-06 6:05 am
挖~~~笑點在哪?
真幽默....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02: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05000016KK09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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