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師兄,事情詳細如下:
09年3月24日本人駕駛電單車,輕微撞及前方一輛電單車,該車女駕駛者倒地,右手骨折,交通警到場後錄口供,安排女傷者送入醫院接受治療,並吩咐我往保險公司備案(我和她都是同一車保公司),期間因情況混亂,我沒拿到她的電話號碼,沒法聯絡她,事隔至今近一年,收到一封刑訴通知書,控告我不小心駕駛導致他人受傷,請問我會留案底嗎???同埋如果要賠錢,保險公司會賠嗎???
收錄日期: 2021-04-29 15: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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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04000051KK00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