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砲初犯緩刑有多大??
我在今年11月中在我們社區裡得後山發現了一盒盒子,
打開發現是2把改造手槍和8顆子彈跟3顆FM2藥丸。
我因為沒看過而我把它撿回家去,到後來今年12月初要進去執行勒戒了,
我打電話拜託朋友幫我拿出去丟掉,朋友在一月初要拿出去丟掉的時候,被警察抓到了,而我在地檢署徵查庭也都向上面一樣一五一十的告訴檢察官了,這樣我被判緩刑得機會有多大呢???假如被判刑會判多久?
請各位大大能跟我解說嗎?
更新1:
他們被查獲的時候,當時我在勒戒所裡面了,而我傳地檢署是我已經釋放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