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a跟b算是共同正犯嗎還是多數正犯還是幫助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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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多數正犯嗎~~~其實我也是這樣想的,這題是我從國考的題目抓出來的....答案很瞎..是共同正犯....題目是A跟B很討厭C ,有一天在路上遇見C ,A持著傷害故意對C砍了一刀沒中,B持著殺人故意砍了中C,C受重傷送至醫院,因傷重不治,問A跟B的刑責?? = =法條跟文理的共同正犯我清楚,謝謝大家的解釋....我不太了解的是這共同正犯只有心理接觸的程度而已,和犯罪實行分擔而已,能成立共同正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