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算是共同正犯嗎

2011-03-04 3:25 am
a跟b很討厭c.a跟b有天分別從自家門出遊,同時遇到天殺的c,憤而打傷c
請問a跟b算是共同正犯嗎還是多數正犯還是幫助犯?
更新1:

= =是不是多數正犯嗎~~~其實我也是這樣想的,這題是我從國考的題目抓出來的....答案很瞎..是共同正犯....題目是A跟B很討厭C ,有一天在路上遇見C ,A持著傷害故意對C砍了一刀沒中,B持著殺人故意砍了中C,C受重傷送至醫院,因傷重不治,問A跟B的刑責?? = =法條跟文理的共同正犯我清楚,謝謝大家的解釋....我不太了解的是這共同正犯只有心理接觸的程度而已,和犯罪實行分擔而已,能成立共同正犯嗎

回答 (3)

2011-03-04 8:14 am
✔ 最佳答案
問:a跟b很討厭c.a跟b有天分別從自家門出遊,同時遇到天殺的c,憤而打傷c,請問a跟b算是共同正犯嗎還是多數正犯還是幫助犯?
註:多數正犯這邊不知道你是不是重多數單獨正犯的意思。

答:
(1)因a和b分別從自家門出遊,同時遇到c,故a與b欠缺主觀上犯意連絡的協力關係,即使是同一時間地點進行揍c的行為,與共同正犯的要件不符,所以應算是 【多數單獨正犯】而非共同正犯。

(2)假設a和b兩個約好一起去揍c(有犯意連絡),那a和b算是共同正犯。

(3)假設b知道a正要去揍c,b給a一把鐵鎚,結果a用鐵鎚把c打受傷,那b就是幫助犯 。


2011-03-04 00:15:53 補充:
註:多數正犯這邊不知道你是不是"指"多數單獨正犯的意思。
參考: 若有錯誤,請其它法律大大糾正!
2011-03-07 9:45 pm
小布小姐的解釋完全正確且完整..贊喔!!!
2011-03-06 8:50 am
共同正犯目前學說上見解為『犯意聯絡』+『行為分擔』,也就是 〈小布小姐〉 的回答內容。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5:5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10303000015KK05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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