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賴清德為工程款槓議員的做風是對還是錯

2011-03-04 5:03 am
報載:原因出在縣市合併前,台南縣市每名議員,各有500萬和2000萬的工程款建議權,升格後市長賴清德,反對議員吳健保主導的問政監督聯盟,提出每位1200萬到1500萬建設工程款的建議權,還指有人從中獲利,議員在議事廳火爆開罵。

回答 (13)

✔ 最佳答案
是對的. 但好壞難講
要看賴市長是否會a錢或只照顧自己人
他若這樣做就沒有下次機會嘞..而且
他所有議員都得罪嘞..想a或圖利特定人士難乙
但是他施政會有困難..如果議會強力無禮杯葛
(一定會遇到.因為他得罪所有議員)
那他必須有 L.P.一意強行所有政策且負所有責任
好處是 他若真的是好市長..這樣做別人或市民會看到成果
未來就直接是大位的不二人選
壞處是市民也不挺他 只幹一任留下一意孤行的臭名下台
2011-03-05 8:36 am
議員不是行政單位的人
怎麼可以經手工程款呢?

稅收分配...城市管理者負責...議員職權在監督

建議權只在於對都市規劃的提案..不是要政府把錢給議員..供議員花用在工程上!
這都市的建案...議員可以提案...與政府單位商討...花費多少得評估..不然議員貪污法辦...誰都不能關說!
1200萬...是給貪污的藉口
一項工程可大可小...議員搶著要自己的保障工程額度...似乎在養工程公司...未來不就有工程團隊的人才有資格當議員!

台北市國民黨議員的人數夠多..簡直所有工程可以被國民黨包下來...最後就變成大者恆大的結果.....國家的錢一下來...誰的勢力大..誰就能做大工程!
那無黨籍的議員...就沒資格建議大工程...因為額度太小!

都市計畫建議不該以金額作前提...而是評估這項建設對城市未來的發展如何!
議員建議後..可一起評估...但執行發包任務..還是在市長!

議員有額度...難道工程就該給議員作嗎?
難道公開招標...從此消失?
2011-03-05 2:25 am
這種東西分贓氣息太重~誰敢說他不對?~沒看到都是指責他霸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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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4 11:34 pm
議會是浪費人民納稅錢的組織全世界所謂『自由民主國家』,都是實行這種『選舉議會政治制度』,都是國家負債累累,財政面臨破產。反觀現在正掘起的中國大陸,科技落後西方先進國家,人才不如西方先進國家,軍事力量不如西方先進國家,況且還是一個開發中國家,但是現在全世界都要看中國大陸的臉色。原因是中國大陸沒有『選舉』,況且中國大陸貪污也相當嚴重,還是能把大部份預算用在1國家發展2.人民福祉,這兩方面。所謂的『自由民主國家』,所有的錢都被各級政府的議員及民選首長,拿去做1個人的形象工程(所有的蚊子館,都是在議會的議事運作下產生的)2選舉的相關活動。而且每年的國家稅收,都不夠這些政客花用,還要年年舉債來施政。根本都沒有錢用在1國家發展2.人民福祉,這兩方面。 要脫離這種無休止的惡性循環1. 解散各級議會2. 不要再有選舉政府才有錢用在1國家發展2.人民福祉,這兩方面。台灣人民才能脫離1高失業率2經濟蕭條3產業外移4收入偏低。 『選舉議會政治制度』是禍國殃民的政治制度。



2011-03-04 15:48:22 補充:
選舉議會政治是禍國殃民的政治:
1. 政黨是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玩弄權勢、欺騙人民,占據國家所有資源,在結黨營私,圖利自己。無論政黨怎麼輪替,都改變不了這個結構。所以人民在這種體制之下,是被政黨在剝削,沒有什麼民主可言。
2. 議會是亂花人民納稅錢的組織,議員是在圍標工程,做貪贓枉法的事情。這次連勝文被槍擊事件,就是政黨與議會議員之間的利益擺不平,才將事情鬧大的。無論在朝、在野政黨都不敢公佈真相,一旦真相被人民知道,這選舉議會政治就要瓦解,在朝、在野政黨以後就不用再選舉了,真相被看穿以後,就沒有人會去投票了,選舉議會政治就結束,政黨就終結,政治人物就沒有生存空間。

2011-03-04 15:48:39 補充:
3. 政論節目是政黨在幕後操控主導的,各政黨都有各自的政論節目,為自己在做宣傳。政論節目是政黨的打手,專門做挑撥離間、愚弄人民、欺騙人民的勾當。
4. 所有新聞都是為政黨在做政策宣傳,媒體都是受到政黨控制的,你所看到的新聞,都是為政黨在說話、在宣傳。媒體是為政黨騙取選票的。
5. 政黨是騎在人民頭上的幫派組織,操作手法與黑道一樣。政治人物是西裝革履的地痞流氓,在地方議會裏面參與圍標、綁標工程、拿回扣,在做貪贓枉法的事情。
2011-03-04 7:23 pm
我真的佩服賴市長的幕僚
建議將這種問題付諸於社會大眾
把問題放大讓社會批判是非
這是非常聰明的作法
既然這些積非成是的民意代表要硬來
就讓所有人看清他們的嘴臉
也不必指名道姓就了解有哪些民意代表
爲自己還是爲民眾服務
我希望賴市長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堅持這樣的施政理想
這樣民進黨才有重新站起的希望
2011-03-04 11:40 am
賴市長是對的~以下列職權範圍就能了解

施政的是市政府:市政府主要是幫市民做有意義的福利與建設
(不能和屬於評議性質的市議會協調資金配度,否則會造成貪污舞弊)

監督的是市議會:市議會主要是幫市民看緊荷包避免不必要浪費
(市議員是監督市政資金避免錯誤政策,而不是拿錢做個人政見綁樁)
2011-03-04 6:08 am
jj講得有道理
市政府本來就是要花錢在公共建設,市議員本來就是看緊荷包
現在市議員也要花錢,誰來看緊荷包?
市政府有建設廳,有一群專業工務員,...市議員有嗎?
公雞司晨,母雞生蛋...現在公雞也搶著生蛋,母雞搶著叫晨,像話嗎?
2011-03-04 5:52 am
議員的工作是監督政府做的工作,而不是去搶個工作來作,司馬昭之心,盡人皆知,甚麼叫工程款建議權?人人心知肚明,連丘毅都在節目中說要趁此機會,將這陋規剔除!可見它有多陋了!
2011-03-04 5:44 am
如果議員只是通過一大筆經費

由縣市政府發包

這樣子縣市政府的承辦人員甚至是縣市長本身

也會有發生弊案的可能



所以不論是分權給議員,或是集權於政府


想要投機的人總是會找漏洞鑽


要不要貪污

完全取決於政治人物的良心和道德

老百姓也只能睜亮眼睛去觀察了.......
2011-03-04 5:16 am
非常對!因為所謂「議員配合款」就是每位議員,有一定額度的市政預算金額,很有機會拿來酬庸議員自己選區的樁腳,用來承攬工程,或是藉由特定的發包機關、廠商拿取回扣,是一種不能明說,而且容易潛藏弊案的潛規則。

所以新北市和台南市市長願意打破過去長年的陋規,非常值得慶賀!
直接砸了議員拿錢的管道,議會當然炸開了。

收錄日期: 2021-05-04 01: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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