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數年前和母親買了居屋
登記了兩人的名字
現在打算將業權轉到只有本人名
母親也是同意的
已經得到了房屋處的同意書
1)想問這個除名行為算不算是一個賣買?
2)如果是賣買,印花稅又怎計算?
3)由於這是居屋,應計算綠表價值的印花稅還是補地價後的印花稅?(本物業綠表估價已超過200萬)
收錄日期: 2021-04-20 00: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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