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想 問 現 破 產 人 仕 可 享 用 今 次 發 放 的 $6000 津 貼 ?
答:答案可以是可以亦同時是不可以!
這個看似自相茅盾的答案意思是,按財政司司長現在作出的建議,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成年人,可以獲得政府發放的六千元現金津貼!在這角度看,破產期中的破產者都符合申領的資格!
不過受制於破產條例,破產者在破產期間的除薪金(薪金需否上繳視乎有乎超過生活費上限)外所有收入,都要全數上繳給破產管理署作償債之用!
故除非得到財政司司長特別加註,容許這六千元豁免於破產條例的上繳規限之內!否則現在破產期內的破產者,雖然條件符合獲發津貼,祇是受制於破產條例更要依法上繳,個人是不能保有和使用這筆津貼的,祇能減輕部分債務!